有说我私自支出这两千万是为了什么!
原告律师陈述完后,主审法官问我对原告的陈述有没有异议。
我站在那里只感觉大脑一阵眩晕,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支撑自己的身体,若不是我的手紧紧扶着面前专为被告准备的案台,恐怕我早就无力继续站在那里,哪里还有一丝反驳的力气!
我这才明白我被拘留的这几天为何会如此频繁不分昼夜的一次又一次看似无谓的提审我了……
然而事实似乎就是这样,原告
律师所言句句属实,可谓是没有一点夸张的成分,铁证如山之下就算我精力充沛,我又能有什么话来反驳?
我那所谓的辩护律师见我浑身颤抖,对法官的问话置若罔闻,终于站起道:“我有异议,据我了解,我的当事人并不是第一次私自签署支票,因为我的当事人公司总裁沐惜春女士曾授权过魏先生这件事。只是本案情况特殊,本案发生的时候沐总裁并未在国内,由于当时的情况紧急,所以才未第一时间获得沐总裁的批准。而且我的当事人此举是为了公司的利益,私自支出的这比款也是为了为公司签下一个项目合约。所以我觉得,此案对我当事人定以窃取公司财务的罪名不成立!望法庭酌情考虑!”
我在旁听的心里微微一动,他的话也正是我所想的,但我很清楚,这些说辞看似合情合理,但就本案的性质来讲,根本没有任何帮助,说白了他所说的这番话其感性程度和人性惯常思维占了很大比重,然而法律从来都不是看这些的。
所以这些话看似说的在理,其实不过是废话罢了,若是有用我自己岂会不说还要他代劳?我之所以不说是因为我知道这根本就不可能对我的处境有一丝帮助。
我此刻心里只有一个想法,这个想法与法庭里发生的一切全无关系,现在能救我的人只有沐惜春,若她此刻能够出现在这里,事情或许还会有转机,若到庭审结束她仍不出现,我只怕是神仙难救了。
然而沐惜春现在何处?她知不知道今日的庭审?她有没有可能突然出现在法庭……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我的律师刚刚说完立刻便遭到对方律师的辩驳,他站在法律权威的角度观点明确的反驳了我方律师客观理论和感性思维的无效辩护。
台上法官没做丝毫讨论,沉声对原告律师说了句反对有效后,又对着我们这边问我们还有无话说。
于是双方就在法庭上上演了一场辩论,辩论的主题从我是否有意识的犯罪一直辩到我的犯罪动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