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小时又过去了,始终没有人来管我,若不是双手被固定住,我几乎能睡过去。
终于在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审讯室的门终于被推开了,一个年纪稍大看样子像是领导模样的警察走了进来,我能认出他就是在江边拿枪指着我的那个警察。
只见他满脸堆笑,一边走到我身边给我开手铐一边说:“魏先生不好意思,这是一场误会,事情已经搞清楚了,真的很抱歉,你可以走了!”
我一听这话顿时就不爽起来,等了半天居然等来这个结果。什么叫一场误会?不由分说把我铐在警察局一个多小时就因为一场误会?这是什么世道,警察办事也不能如此没有原则性吧。
“误会?什么误会?”我语气相当不悦,我虽然拿你们公差没办法,但我有权利表达我的情绪。
“啊魏先生是这样的,黎明的时候我们接到一个渔民的报警,说是鸭掌滩疑似有人在强奸一女子,而且具他对犯罪嫌疑人的描述和你基本一致,而且我们赶到的时候你的确光着上身,目测确是有犯罪的迹象,所以我们才没有现场询问直接把你控回警察局。”
“刚才我们已经问过那个女士,已经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而且也打电话到你们公司确认过你的个人作风,这的确是一场误会,是我们的工作做的不到位,请你原谅!”
老警察一脸诚恳的给我解释了一通,完了还略微欠身给我鞠了一躬。
我这才恍然,原来是这样,想来一定是渔民看到了我在江边光着上身骑在李如意身上假意撕扯她的衣服的那一幕,以为我是要强奸她才报的警。
现在想想也怪不得他,当时的那个场景确实能够让人误会。
我又好气又好笑,没想到我和李如意开的一个玩笑竟惹来这么一出闹剧。
现在看来我挨的那两下确实不冤,毕竟当时人家是把我当作强奸犯对待,没有把我先痛打一顿为受害者出气已经是相当的高风亮节有纪律性了。
我虽有些郁闷,但此刻见老警察诚恳的态度也发不出火来,揉了揉有些酸痛的胳膊,刚准备问他要回我被收去的手机和钱包还有在现场缴获被当作证物的衬衣的时候,又走进来一个警察,手里捧着正是我的这些东西。
事已至此我也懒得再说什么,权当给警察上了一课,有了这次的经验想必下次遇到类似的事情他们肯定会先问问清楚再下手拿人。
我穿好衣服转头不爽的对老警察说:“请问我可以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