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摇头:“太多了,不记得了。”
哎,真悲剧,我替那人叹息,他不被她记得名字容貌,仅仅被记住在她楼下读过一首诗——这还是托周公子是个诗人的福!
“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告诉了他,我喜欢他的诗。”
岑荔荔与周公子第一次见面是在他们订婚后的第四个月。
那是一场舞会,不是同学组织的那种舞会,而是由岑家和周家共同的朋友,一位长辈做东的,舞会上有很多人,岑荔荔记得那天自己穿了一件旗袍,搭配一条米色的凯米斯披肩和缎子高跟鞋,出发之前得知周公子也要去,她犹豫了。
要不要避嫌?今天穿的是否不够漂亮不够庄重?她在镜子前转了又转,像只困兽,苦恼死了,父亲的三姨太打趣她:“你怕?”
谁会怕!岑荔荔到底还是去了舞会,不敢与别的男人跳舞,站在二楼和东主千金聊天,一双眼睛却像个小贼到处乱看。
周公子来了。
人群里一阵喧哗,这个新诗人名头响亮,他穿了一件毛料西装,英气漂亮,岑荔荔望着他,脑袋里隆隆作响,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她有一腔勇气,痴痴地看着他,问他:“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周公子认出了她,他看过她的照片。
他握住她一只手,揽住她的腰,音乐声起来了,他们像两只蝴蝶在舞池里翩跹,岑荔荔踮起脚尖凑到他的耳边,小声说:“我读过你的诗,我喜欢读你的诗。”
周公子啊了一声,尾音上扬,好像没有听懂,岑荔荔干脆开始背诵那首她最喜欢的作品,那首诗很长,一直到一支舞曲结束她才背完。
跳着舞背诗,停下来的时候岑荔荔气喘吁吁的,她用一双黑亮湿润的眼睛看着他,如同在看星辰,周公子凝视了几秒钟他美貌而勇敢的未婚妻,从口袋里把三角巾拿出来擦擦她的额头,笑着说:“瞧你,一脸的汗。”
他轻轻一笑,岑荔荔知道,自己这辈子已无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