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的儿子,小文,前些日子走丢了,我腿脚不便,只能拖周围的邻居帮我看看。”
温羡安这才注意到,妇人是一只跛脚,其中一只脚比另外一只脚短了半分,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只是刚刚走的慢,裙摆遮住了,倒是没有察觉。
说极此处,妇人忍不住哭起来,半弯着双腿,缓缓的跪了下来,温羡安一惊,有些失措,将手中的木桶递给一旁的轻灵,慌忙低下身子,扶起大娘,说道:“大娘,快快请起。”
“姑娘,谢谢你将我儿子送回来,我无以为报。”
温羡安摇摇头,扶起大娘,轻声说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姑娘既然来了,不如去寒舍一坐。”
温羡安本想要推辞,看着妇人满眼期待的眼神,一时间不知如何说不出口。
罢了,思索片刻,温羡安搀扶着妇人,朝着门口走去。
屋子不大,院子里有一块磨盘,还有一口小小的井水,周围栽种的几株鸡冠花,大朵大朵的红色花瓣,倒是鲜艳极了。
一脚踏入院子,在妇人的牵引下,找了一处空的位置坐下,屋子显得有些寒酸,家具也都很少见。
刚刚坐定,便瞧见妇人从怀中颤颤巍巍的掏出一块蓝色的布,将布层层掀开,里面是几个铜板和一些碎银子,知道妇人接下来的举动,温羡安起身,制止了妇人的行为。
摇摇头说道:“大娘,我们并不是贪图那几个银子,才将你儿子送回来,若你执意要这样,我倒是要生气了。”
妇人一时哑言,时不时地望着手中的银子,又看了看温羡安,叹息一声,缓缓说道:“姑娘如此,老妇心中倒是过意不去。”
“若大娘真有这个心,不如和我说说他是如何走丢的?”
妇人叹了口气,目光看着前方,似乎是陷入了回忆。
据大娘所说,她的丈夫在小文三岁的时候,上山砍柴的途中,被狼叼走了,尸骨无存,自己便一个人带着小文,靠着仅存的手艺,去街上卖卖刺绣,获取一些微薄的钱财。
这一带便是二十几年,小时候的小文贪玩,被滚烫的热水烫伤了脖子,虽然侥幸地活了下来,但这嗓子却再也发不出声音,导致后来人也变了,癫癫疯疯的,整日躲在屋子里,见着外人就害怕。
怕他的模样吓到过路人,白天她便将小文一个人关在屋子里,谁知道前些日子下了一场大雨,忘记了锁门,小文便一个人跑了出去,不见了踪影。
她腿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