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气很好的结果。
其次是妖言乱政的大帽子,要麽下狱,要麽流放,也可能被杖毙。
还有可能是大不敬的罪名!
若是大不敬,那就是十恶不赦之罪了。最轻杖毙,最重凌迟处死。
这条毒计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任何替自己辩护的人,无论说自己被冤枉,还是说自己酒后失言,都会有同情张居正之嫌。
很容易在批判张居正的政治正确下,引火烧身。
还真是一出「危崖弯弓」局。
退一万步,就算上位者发现自己可能被冤枉,那自己也不可能参加考试了。
但,王瑞芳的毒计还不仅于此。这还是第一招。
他还有第二招,这第二招不但也很罗毒,而且还很下流。
王瑞芳向来心性高傲,眶毗必报。他被庄家拒婚之后,惊莫名,深以为耻,从此对庄姝恨之入骨。
于是大半年以来,他一直伺机报复庄家。
他派人买通了庄家奴婢,得知十日之后就是庄姝亡母三年忌日,庄姝会去报国寺上香祈愿,出城之后,当天会住在城南的庄氏别院。
王瑞芳计划让那奴婢假冒庄姝的名义,邀请自己一起前往。
等到自己到了,就令人让那奴婢在茶水里下蒙汗药,迷倒自己和庄姝。
然后,他就趁夜进入,蒙着脸玷污庄姝,毁了庄姝清白,不但能出口恶气,
还能栽赃给自己。
如此一来,自己和庄姝就都完了,一箭双鵰。只要不出人命,官府也查不到什麽。
至于自己十一岁的身体能不能那个,在王瑞芳看来肯定没有问题,因为他自己十岁就可以了。
庄姝身边的奴婢,已经被王瑞芳派的人买通,那人又威胁她的家人,她不敢不从。
就是那奴婢敢揭露阴谋,也不知道买通她的人和王瑞芳有关。
这个毒计很下流。但王瑞芳却是算错了自己和庄姝的关系。
自己不可能赴庄姝之约,让宁采薇误会。
可是在王瑞芳看来,小美人有约,自己一定会求之不得的赴约。
康熙还说,这个毒计是变化的,未必一定这麽执行。
如果自己逃过了反诗之劫,安然无恙。那麽这第二个毒计就会按计划实施。
如果自己栽在「反诗」之上,已经下狱倒霉了,那这第二个毒计就会做出修改。
他仍然会玷污庄姝,只是无需再嫁祸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