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寻常家的小姐时常在街上游玩,与她陪伴更多的则是边疆被风卷裹呼啸涌动的黄土和激情澎湃的号角。
每每回到上京,那些打扮精致的贵族小姐身上飘着香粉从她身边经过。她也想过融入她们,可事实却是,她与那些人格格不入。
“苏红,这个适合你。”洛云缨从小摊位上拿起一个血一样鲜红的簪子递到苏红面前。
“你性子冰冷,戴这种大红色的簪子也不会显得艳俗,反而有种别样的好看。”洛云缨边说边将簪子插到苏红的头上。
苏红愣在当场,这些年来,从未有人对她做过这种事情,以至于那簪子都已经插好之后,她才反应慢半拍似的后退一步,用生硬的语言拒绝。
“我不需要。”
“需要,怎么会不需要呢?女人都是爱美的,”洛云缨自顾自地说,转而看向小贩,“这簪子多少钱?”
“小姐真是好眼光,这簪子正适合你朋友,也不贵,就一两银子。”小贩讨好地说。
“好,就它了。”
洛云缨爽快地从荷包里拿出一两银子,这苏红与谢裴的关系可不一般,讨好苏红,日后定有用处。
想到此处,洛云缨递银子的手,就更加干脆了。
买了簪子,洛云缨又随意逛了逛,实在没找到喜欢的东西,便打道回府了。
苏红望着洛云缨的背影,若有所思。
却说那日洛云开从母亲口中得知自己早夭的妹妹手臂上的确有一处樱花状的胎记后,那日百花宴上洛云缨说的那些话,在洛云开的脑海里越发深刻。
那日洛云缨强行将自己的衣袖拉起来时,洛云开虽然觉得这女子轻浮,但免不了目光在那白如莲藕的手臂上逗留一番。
虽然当时看得算不上清晰,但是洛云开可以肯定的是,那雪白的藕臂上端,的确覆了一朵鲜艳的樱花,色泽艳丽。
意识到洛云缨当日所言极有可能是真的,洛云开次日便找了手下去查洛云缨的身世。
洛云缨乃是前朝官员的子女,有关那些前朝官员的记录,要么被束之高阁有专人保管,要么早就已经没了踪迹。但好在前朝吏部尚书的卷宗还在,洛云开拿着手下找回来的誊抄版的卷宗,一页一页翻看。
突然一处内容吸引了洛云开的注意,却原来,这前朝吏部尚书的嫡女云大姑娘,居然不是吏部尚书的亲生女儿,竟是从别处抱回来的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