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书。
虽然没有单纯翻书那么离谱,但也是令人咂舌的速度了。
不知道疲倦,不觉得无聊,从《蒙德列王与宗室史》到《野猪公主》,涉猎范围极广,摆在他桌旁的书籍,现在已经垒成高塔。
他到底想找什么?
又或者真的在读书?
这个念头深深扎根在她的心头。
有想法就要付出实践,丽莎抽出椅子,坐在路德的面前,微笑着开口问:
“你觉得这里面,哪本书最有意义?”
这家伙怎么这么烦?
路德左手托着下巴,假装陷入思考,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
“《狼与鹿之诗》。”
丽莎露出讶然的表情。
路德脸上始终挂着泰然自若的微笑,俊朗的脸孔非常迷人,他低声问:
“和你想象中的答案不一样?”
“嗯。”丽莎轻轻点头。
这确实是本精彩的小说,但她以为这位璃月来的青年,会自称喜欢看些古老典籍。
“父亲教我谦虚是种美德,如果故作深沉,说喜欢读那些史书,很快就会被真正有学识的人戳破。”路德说,“如果被年轻漂亮的女孩戳破,就更丢脸。”
丽莎轻抿起嘴,青绿眼眸中含着淡雅的笑意。
“其实我还有另一套说辞。”
“嗯?”
“我估计只能来应付懵懂青春的女孩。”
“说吧,姐姐不会嘲笑你。”
“王有王的才能,厨师有厨师的才能,对我来说,任何一道知识都有其意义。”
路德一本正经地说:“我的目标是成为‘完人’,即没有任何缺点、全知全能的人。
“绝不局限于某一术业,这本小说剧情跌宕、布线密集精妙,启发了我如何写作,它就显得极有意义。”
丽莎将米棕色的秀发撩至耳后,漂亮的脸蛋上不再掩饰笑意。
“相比之下,《旧蒙德起义》《自由高塔》这两本都不怎咋样。”
路德正想接着应付这个‘原神’,眼底忽然映入一道娇小的身影。
他陡地神色一怔,眼眸中饱含惊讶。
“你认识她?”丽莎好奇的问。
“谁没听过,古恩希尔德家有个天赋过人的女孩,勤劳能干。”路德目光注视着琴,一边说着:“只是惊讶她居然也爱读浪漫惊险的故事。”
这是在酒馆里听到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