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让郑朝明羡慕的够呛,比较他连一百平都没有呢。
只是让人疑惑的是,这偌大的宅子,居然只见到轻红一人。
“轻红,这宅子就你一人吗?”郑朝明问道。
轻红闻言想到了自身遭遇,秀眉微蹙,有些含嗔道:“本来还有些家仆,我那夫君长年不归家中,具都让我遣散了。”
“啊!”郑朝明有些惊讶,眼前的轻红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居然有丈夫了。而且守着如此可人的妻子,这丈夫居然长年不归家~!
真是气死单身狗啊!
“轻红你都成婚了?”问出这句话,郑朝明忽然想到这里不是现代,而是千年前的唐朝,古人成婚早,这不是正常的嘛。
“怎么,你觉得我长得丑,嫁不出去吗!”
“误会,误会!“郑朝明连忙摇头道。
正要接着解释,轻红已然笑道:“行了,和你玩笑的。”言道此处,看了郑朝明道:“你今年多大了,还未成婚吗?”
郑朝明发现原来古人也不是那么刻板,下意识的放松下来,道:“我今年二十五,别说成婚,连女朋友都没有呢。”
“女朋友?”似乎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不过轻红马上理解过来,笑道:“郎君是比我大了,我今年十七岁。”
“才十七啊!”看了眼轻红那明显不是十七的身材,不由得感慨古人的伟大。
说话间,二人来到饭堂。
轻红熟练地开始煮起了混沌,郑朝明在一旁观看。
水开,混沌熟。
郑朝明迅速的开吃,尝尝这大唐的混沌。
说实话,大唐的混沌味道一般,毕竟没有科技与狠活,连面也不是现代机械研磨的精面,微微泛黄发灰。
轻红悄悄打量郑朝明,发现他吃的并不香甜。见他打量面食的样子,心中越发的肯定心中猜测。
原来,轻红早上去坊市买菜,回来路上正好看到了躺在路边的郑朝明。
本来不预多管闲事,只以为又是哪个乞丐之流。只是看了一眼后,就被郑朝明深深吸引。
倒不是郑朝明有多帅气,而是郑朝明的肤色绝不是寻常百姓所能拥有,尤其是那双眼眸蕴含的灵光,绝不似乡间百姓空洞,尤其是一双手,绝对是握笔杆子的手。
再仔细一看,郑朝明一头短发,衣衫样式更是见所未见,但是那料子绝对是上等的。
有了这等分析,轻红觉得郑朝明应该是落难的贵人,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