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路流浪到金乌部,颠沛流离母亲病故,临走前将身上唯一一件说的上是贵物的簪子交给了玉笙,为了避免贼人惦记,玉笙从不把簪子戴在头上,直到完颜云茹在敌营大杀四方被封为首将,建了首将府,新府初落需要佣人,玉笙才机缘巧合进了府,才敢把这簪子戴在头上,甚至就连玉笙这个名字,也是卖艺时的艺名。
“一个簪子而已,也值不得多少银子,不过是有些故事罢了,没什么卖不得的……”说完也不再给南苛开口的机会,把簪子拍在桌子上便离去了。
南苛坐在床上,心里说不出的滋味,许久吼出一嗓子:“这世道挣钱真难啊!”
“小王八蛋再鬼叫就给我滚出去!”稚安一嗓子给南苛吓个够呛,拿起簪子畏畏缩缩的溜出府去了。
当铺里,那掌柜坐在高台上,眯着老眼仔细的瞅着那簪子和周穷酸的诗。
“这簪子有些年头了,是个好玩意,至于这首诗……倒是有几分意境,字也有几分功力,应该不是凡夫俗子所做,可惜没有落款,没有盖戳,甚至没有题目……”
南苛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掌柜的,都看了小半个时辰了,再看都看出包浆来了,怎么样,能给个价钱了吗?”
那掌柜点点头:“那这首诗算你十五文,这簪子算你二十七两,如何?”
南苛闻言就急了,跳起来抢过簪子:“二十七两?你骗小孩儿呢?不卖了!那诗你留着擦你的老屁股吧!”
“哎哎哎,小娃娃,好商量嘛,三十两如何?实在不行老朽亏一点儿,给你三十二两!”那老掌柜还在挽留,南苛朝他一呲牙,一口唾沫飞过高台,透过小窗直打在老掌柜脸上。
南苛嘻嘻一笑,扭头就跑没了影子。
南苛此时走在一个小巷子里,手里把玩着那簪子,心里火气还没消:“二十七两就像买我玉笙姐的宝贝,小爷还不卖了!不过周穷酸那个王八蛋还真是穷酸,费了半天劲挤出几个字连钱银子都不值,连个马腿都买不着!”
南苛心里气着,忽然间胡同儿里窜出一道黑影,一把抢过南苛手里的簪子拔腿就跑。
南苛此时正在气头上,却是狡黠一笑:“刚郁闷没地方出气你就送上门来,光天化日之下敢行鸡鸣狗盗之事!你自找的不痛快!”
说着脚步一疾,内力汇聚足底,瞬间身轻如燕,一把按住了那小偷的肩膀,重重砸在地上。
“大爷,别打脸,别打脸!”那小偷蜷缩在地上求饶,双手恭敬递上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