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肯承认,那也没用,这首歌的版权已经是我们华艺的了,你还敢诱骗蓝水清和你们文远签约,就属于诈骗,一个骗子公司拿什么在娱乐圈立足,还想拍擎天灭龙传,我看你是在做梦!”
刚被林远扳回一局,盛士铎的心情一度低落。
但是转念一想,就算不能一举把林远钉死在剽窃作品的耻辱柱上也没啥。
最少他今天是别想和蓝水清签约成功了。
人家为什么原意跟你们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公司合作?
心里还没点B数吗,不就是图你们能给蓝菲儿写新歌,让她参加青歌赛下边的赛程么?
现在歌都没了,成了我们华艺的资产。
蓝水清还凭啥跟你们签?不告你们搞商业欺诈就算不错。
事实也确实如此!
就算蓝家父女,牛小波等人,现在都在心里认为。
这首歌张子涵唱的要比萧若云好上百倍千倍,也因此几乎可以断定。
原创作者一定是文远公司的夏轩。
但那又有什么用?
就如盛士铎所言,其它的都不重要,版权已经是华艺的了。
别人不经同意,连唱都不行,你们还敢用来作为筹码和人家蓝大导演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