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自己有血缘的亲戚,为了点钱,脸都不要了!
没想到,几天后,明丽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这几个极品亲戚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共同诉讼,主张继承权,要求分割明丽父母那套房子的产权。
《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是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因为姑姑之前签了放弃继承声明书,夫妻中一方没有接受遗产继承的财产,不视为夫妻共财财产,法院驳回了姑父的诉讼请求。
于是,明丽和五人之间(三伯情况特殊被代表了)开始了漫长的遗产继承对抗。
区法院民事诉讼庭对他们这一宗案件,很是头疼,只要聚在一起就会大吵大闹,调解了一场又一场,双方当事人完全不接受调解。
若是轻易判决,对明丽显然太不公平,所以这个案子就一直拖着,负责这起案件的主审法官也是尽量劝解双方能协商达成一致。
面对利益,人性丑陋的一面完全暴露出来,人心贪婪尽显无遗,原来在金钱利益面前,什么亲情,什么良知,都可以统统不要。
世态炎凉,人心凉薄,明丽有时甚至想放弃任由他们糟去,可是看到父母的照片,看着女儿的笑脸,她觉得,不能。
这是父母辛苦了一辈的心血,怎么能容忍那些厚颜无耻的亲戚轻易地掠夺去?她要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
她回到父亲的老家,找到那些长辈们为自己证明,当年爷爷奶奶在世时,大家口径一致表示分家后各自生活的,只说的再好,到出庭时,没人愿意站出来当这个证人。
几人甚至辩称,他们继承的是爷爷奶奶留下的那份份额,并不是直接继承四叔的财产。
于情于理,他们的主张并不为大家所认可,然而在法律上,他们的诉求是得到支持的。
最后,明丽妥协了,她实在是耗不起了,答应给他们补偿,但因为没有那么多钱,向法院申请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最后一次法院调解,在调解室里,双方为补偿金额争执不休,几个堂兄弟不肯让步,并建议明丽可以卖掉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把钱先补偿给他们,然后接收四叔的那套房子。
明丽和周数自然不会同意这样的无理要求,双方争辩中,不禁动起手来。
周数被大伯堂哥家的小儿子打伤昏迷,三伯见大家打起来了,想上来拉架被推倒,不小心头磕到桌角鲜血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