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出,剑收。
张弃站在一地尸体前,满脸无奈:“你们这么上赶着送死,我能有什么办法?”
对于杀戮,他现在有了新的理解,他还是不乐于杀人,但他已经不再反感杀人。他的原则是,你若是来对付我的,那我杀你就是理所应当;但你和我秋毫无犯,我也不会随意杀人。
收取了战利品,六枚须弥戒,翻了翻,没什么好东西,只有一些灵石,和几件炼器材料。
屈指一弹,一粒火星将几具尸体点燃了,烧成灰烬,张弃便扬长而去。
但没过多久,却又来了几名魔修,领头的也是一个魔婴境中期。
他们本是没发现什么异常的,飞快地跑过湖边,那领头的却站住了。众人都停下来,看着他。只见他在空气中嗅嗅,忽然面色凝重地道:“这儿魔气动荡,应该是发生过战斗!”
众人都是一愣,有人笑道:“刘哥,一向听说你对魔气变化十分敏感,真是名不虚传!”
那刘哥又闭上眼睛感受一会儿,忽然睁开眼道:“我不止是对魔气十分敏感,对修神者的真气也很敏感。这地方既有魔气,又有真气的残留,应该就是那个家伙了。大家打起精神来,这次,应该轮到我们‘混魔佣兵团’发财了!都跟紧我,咱们追上去!”
张弃刚翻过一个山头,便听到背后有叫喊声传来:“前面那小子,站住!”
他叹了一口气,送死的,又来了。
混魔佣兵团实力最强的也就是那魔婴境中期,张弃突破了金丹境中期以后,对他早就没了敬畏之心:有燿尺剑相助,跨越一个大境界杀敌,并不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仅仅两三分钟后,混魔佣兵团便成为了历史。
张弃身上已经有四五十枚须弥戒了,又不能放进无愁戒里面去,只能拿一个袋子装着,系在腰带上,一走起来便哐哐啷啷直响;想要卖出去,却连城镇都进不去。
张弃叹了口气,收回纷乱的思绪,继续往前走。
他现在的打算是大宽转从东边往北去,他还是想渡过黑水河,回炎洲去。
但走着走着,又不对劲了:这一天他只遇上了两队魔修,第二天就遇上了四队,第三天五队,第四天稍少一些,三队,第五天就爆增到十一队!
而且魔修的实力也越来越强,第二天遇到的最强者是魔婴境中期,第四天就遇到了魔婴境后期,到第五天,他直接遇到了两个魔婴境巅峰!
若不是见机得快,他恐怕已经被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