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见,当时创出这套刀法的人,有多霸气,有多大的志向野心。
竟要把天地毁灭,轮回打破,重新树立六道。
这是要当新天地的主人吗?
不过看来施展这种霸道可以越阶对敌的功法,对张傲天负荷也非常大。
身体已经在微微颤抖,满身汗珠,尤其是额头的,流进眼睛,顺着高昂的下巴滴落。
这一次,黑袍大哥脱手而出一根白骨杖。
白骨杖下面似乎是人的脊椎骨祭炼而成,一节节的,最尾端是个尖刺,而头部就是一颗小点的头骨。
白骨杖半空中竟然从骷髅头骨中发出阵阵鬼啸。
凄凄沥沥,似荒野丢弃的小孩半夜嚎哭般瘆人。
随即迎风就长,成为一个十丈左右长的骷髅体,握着骨拳向金刀狠狠砸去。
金刀藏在一丈余长的金色刀芒中,跟十丈高大的骷髅交战起来。
时而似饿鬼出笼,时而修罗灭世,时而蛮兽冲撞撕咬,六道之能发挥到淋漓尽致。
骷髅则以自身骨为武器,时而拳砸,时而脚踢,跟刀芒针锋相对,寸步不让。
这种功法维持,并且指挥其作战,对两人消耗都非常大。
黑袍人面具里,脸颊也流下了汗水,手中掐着指诀,变换不断,骷髅仿佛他手中的皮影一般动作。
张傲天以低打高,双腿早已颤颤。
能做到这步,已实属不易。
往年云国第一,以元婴初期对上化神中期,估计第一招就得领盒饭了。
差距实在太大!那可是一个大境界外加一个小境界。
一个小境界都可能是天壤之别,更何况相差这么多。
由此也可以看出,张傲天修习的功法,绝对不一般,这要是在别的书里,绝对是主角人物。
俩人都在咬牙坚持,不过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缠斗了百十回合,金刀渐渐占据上风。
骷髅手臂被砍断了,腿也剩下了金鸡独立。
最后金刀一个环绕,水缸般大的脑瓜子滚落。
那骷髅嘴还在张张合合的,死不瞑目一般,甚是吓人。
骷髅重新化成骨杖,飞回黑袍大哥手中,只是细看,上面已经有了密密的裂缝。
显然法宝已经受损,心神相交,黑袍大哥直接口吐出一大口血。
眼睛冷冷的盯着空中的张傲天。
“倒是小看了你,不过,一切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