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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颜暮和刘祎蔓的过去(1 / 3)

今天是星期六是颜暮要去赴约烧烤店的日子,星期的缘故让女孩终于可以好好睡上几个小时,不必八点半赶去上学。

睡虫一直围绕在卧室内,直到下午四点太阳都已到了西边才逐渐离开。

女孩睁开朦胧的双眼,望了眼闹钟郁郁地在心底盘算自己所要浪费的时间,能否在八点半赶回家。

出门时间可以算作下午五点二十,来回大概20分钟,吃饭60分钟,其他意外时间算作80分钟,问题应该不大。

颜暮掀开夏凉被,只穿了件过大腿一点的短袖,秀长的纤纤细腿暴露在外。

女孩在试衣间扫视这成堆的衣服,最终换上一件蓝色底色用复杂的工艺绣了对鸳鸯的旗袍式裙子,纤细的脖颈让人赞叹,一股浓重的古典冷艳扑面而来,丰姿卓越用在颜暮身上完全不为过。

她的衣帽间一般都是旗袍,挂的满满当当,如果不来她家里一转一定不会知道女孩还有个这样的癖好。

这件兰景色的旗袍让人为之一看都以为肯定出门时候下了好一番功夫,不然不会这么好看。其实不然,这件被大家觉的华美艳丽的旗袍早已经被颜暮穿很多次,她可没有想为不熟的人改变自己——精心打扮。

她略简的在全身镜里看了两眼,目光又落在了她披在肩前的直发,思索后决定了今天的造型:盘起来。

白嫩的双手绕在脖后,因为后边有些够不着而眼睛一眨一眨,她熟练的将乌黑的长发卷成一团,随手用簪子梗叉固定。

一系列后颜暮终于出门了,强烈的光让她不由得用手臂遮挡,女孩按照手机定位来到小吃街上的那家网红餐厅——烤肉酱酱。

小吃街人烟稀少,只有那个别摊位前坐了几位刚刚上完工的工人,头上的安全帽也不曾摘取。

“在这,在这!”刘祎蔓大喊挥手!

大家都用以为,是刘祎蔓眼尖总第一个发现颜暮,其不则是因为她聪明。

她知道只要顺着李朝的目光,便能找到颜暮。

颜暮对这股热情,勉强一笑。

她突然发觉刘祎蔓好像没有那么讨厌,可能是之前自己带有的偏见眼光让她误会成绩不好的学生,平时作为都不太好。

看来,是她错了。

这个勉强的笑容让刘祎蔓乐开花,这是颜暮第一次对她笑,也让李朝不由自主跟着站起来,这是他第一次现实中看见女孩笑。

刘祎蔓搂上颜暮的胳膊带领大家一起去往那家烤肉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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