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由自主地想到,今天晚上,那两位常客,会来几个?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已经往面馆去了吗?
宋浣溪不知道的是,她的两位常客,今天都来不了了。
陆兴邦今天穿的格外正式,浅蓝衬衣搭配了一身黑色西装,因天热,就没有系领带,手里拿着个棕色礼帽,扇个不停。
身后跟着刀疤和新晋跟班阿疤。
出门前,阿刀眼巴巴的看着,也想跟上来,被他一句话骂退了:“四爷要是看你长得帅,要把你留在身边,你留还是不留?!”
阿刀一瞬间就被转移了注意力,他长得帅?嘿嘿,陆哥的眼神真好!
等等,四爷要留下他?!
啊这,他想跟着兴哥的啊!
要如何委婉的拒绝四爷,才不会引得四爷不高兴呢?!
阿刀陷入了无限的纠结中,没有注意到,陆兴邦已经带着两个得力手下顺利脱身。
陆兴邦当初走海路到了港城,险些吃了花生米,又身无分文,沦落到在码头扛麻袋为生。
偏他又是个黑户,工钱被黑心工头扣了九成!
每天扛麻袋那么辛苦,赚到的钱,却连饭都吃不饱,每天也只能睡在马路边上。
一连干了十几天后,工头找个借口,又要扣他工钱,陆兴邦直接爆发了,把工头狠狠的揍了一顿。
心情倒是舒爽了,工头放了话,整个码头,没有人会再雇他。
就在陆兴邦走投无路之际,四叔把他拣了回去。
他到现在,还愿意相信,四叔当时,是真心的在帮他。
给他食,给他衣,给他住的地方。
他所需要付出的,不过是在有争执的时候,秀一下拳脚。
过去二十多年,一直坚持的家学渊源,终于派上了用场,幸而他老子走的早,不然知道了他一个正统的武道世家子弟,沦落成了打手,怕是要直接气死。
金子总要闪光,陆兴邦很快就崭露头角,并吸引了其他高层的注意。
其他几位大佬纷纷来找四叔要人,要求随便他提,地盘,场子,或者人换人——
四叔第一次显露出他的狠辣来,他直接从自己的地盘上,割了块小地盘出来,大概十分之一左右吧!
陆兴邦至今都记得当时的情景,四叔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阿兴啊!不要觉得地盘太小,狼王,都是自己把地盘打下来的!”
提到一起打天下的几个老兄弟,四叔又是一脸狠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