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一只胖胖小小的麻雀,麻雀是很常见的,混迹于门前和林中,每一只都带着自我的意识蹦蹦跳跳,我很欣赏他们这样的态度,因为人们总是千篇一律地走着,除了在被限制的情况下很少见到他们奔跑,所以我敬佩麻雀蹦跳的态度,不同于其他人的形态让我觉得很新鲜,可是当我发现所有麻雀都是如此的,没有麻雀是走路的,我又回到了稀疏平常的心态,因为我知道肯定也有一只小麻雀觉得人类走路而不蹦跳很新奇转而敬佩人类,这也是我认为麻雀不怕人类的原因,他们很多时候都是在观察人类吧。
它立在一根摇摇欲坠的麦秆上,黄豆大的黑眼睛盯着前方的风景,时不时用短小的喙梳理杂乱颜色的羽毛,他完全没有发现我,我却要为了几分钟以后的事情而后悔,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引以为傲的精度会在此刻成真,我本以为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可是在我捡起石子拉起弓弦它应声倒地之后,我明白一切都太快了。
我呆在原地几秒钟,我在这几秒钟内祈祷,不断急切地希望上帝也好菩萨也好能真的存在,能从黄色的杂草里让一对窄窄的翅膀飞起。几秒钟在我的想象中不断延长,可我也必须得承认等待无用的结果。
我拉着短短的步子,像是知道赌桌结局的赌徒一样缓慢必然地靠近。
那天天气特别热,我走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汗流浃背了。我捧起了它,它漆黑色的眼睛再也睁不开了,石子准确地穿过它的脑袋一击毙命,我感到太阳穴一阵阵的冰凉。漆黑的颜色以另外一种形式扑通扑通地往我手上不断喷涌着,这片暖洋洋的液体流遍了我掌纹的每一处缝隙,我感受到了这个滚烫的小家伙在慢慢变冷,我不禁感到一阵悲凉和心酸,不是做错事的心虚,是感受到死亡的无奈,它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在这里死去,就这样走向冰冷回不去了,我剥夺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在我仍然沉浸在感伤中的时候,杂草中冲出了一道阴影飞快地抢走了我手中的死亡,我感到一阵刺痛,发现大拇指上有三道血痕,是一只野猫,白色的皮毛上都是尘土,嘴里叼着我的沉重轻蔑地瞟了我一下便又消失在了杂草中。我看着手上的血混同它的血流在一起,似乎当他不再出现在我眼前,这份悲伤也变得能让人接受了。
我在日记的结尾写上自己的感悟——“生命的安排是白痴写的戏剧,充满了喧哗与骚动,却毫无意义。”我用上了我看到的莎士比亚说的话并因此渴望得到老师的夸赞。因此当这天老师把日记本收上去又发下来的时候我把头埋在手臂里,清楚地听见自己脉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