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人并不多,但是对于先期来讲,也不少了。
“假设买了十个人,你打算让他们住哪里在哪里吃饭,对了,你买的人性别呢,这事我也听说了,他们基本都是一家子一家子的,有的为了不被分开,甚至想要全家一起寻死的。”孙翠芝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你应该比我还清楚,如今这个朝代延续了几百年,这些奴仆并不是现在才是的,有的是世世代代的奴仆,如果主家出了事,那奴仆们都跟着被发卖,有的一家子都几十口人呢。”
这……倒也是这个道理。
老妈考虑的有道理,买了人,你得有为他们负责吃喝拉撒睡的准备。
如今其实也买了不少人了。
大松庄加上王老汉就是三家,京城一家,目前这个宅子有两个人。
春杏是一直跟在她身边的,但叶洛茵没有那个带丫鬟的自觉。
经常将春杏要么留在县城,要么就留在大宋庄。
反正春杏也已经习惯了。
不需要她的时候,她就安下心来做配饰。
给她银子死活也不要。
叶洛茵就单独给她放着,春杏总要出嫁的,到时候给她当嫁妆就好了。
但是,说到底,这人是买还是雇呢?
孙翠芝说只要安排好住的地方,买人也行的。
住的地方?
总不能和他们住在一起。
也不能去庄子。
叶洛茵跑去看四周的房子,也顺便研究了一下,所以,大户人家本就准备好了奴仆住的地方。
可是自己自家的宅子一部分做面馆,一部分作坊,剩下的就是住的。
哑婆婆和小巧住的地方在主院的后面,院子不大,也就还能塞进来三四个人的样子。
周围的宅子都有店铺,况且,都是祖宅,那么乱的时候都没舍得扔下跑,足以看出重视程度。
再说了,那几家也没有卖的意思。
叶洛茵决定先雇人,签三年契约,工钱高点,等销路打开再说。
于是,雇人的事儿就去找了叶风。
叶风找了牙人,两天的功夫就给找了十个人,都是女的,年龄从四十到十五六岁不等。
无论什么年代,只要手里有钱,做什么都快的。
前后也不过半个月的功夫,第一批货一共五百块香皂就已经成型了。
这一次没在夫人小姐里推销,池夫人在县城和凌州府都有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