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白天很长,下午七点多,陆天来到林小晚家时,天边依旧挂着半拉斜阳。
“这里……是你家?”
陆天有些不可置信地看了林小晚一眼。
他早就知道,林小晚的家,在环湖别墅区。
可他却没有想到。
面前这栋金碧辉煌的豪华别墅,居然就是林小晚的家。
“嗯……”
林小晚点了点头,脸色略微有几分不太自然地看了陆天一眼。
他们面前的这一栋别墅,是整个环湖别墅区的楼王。
当初林小晚的父亲,壕掷近十亿,才拿下这栋整个长天市声名显赫的楼王。
十亿豪宅,兴许在帝沪粤这种一线大城市,并不怎么值得艳羡。
可在长天市这个三线小城市,就是毫无疑问位列三甲的顶级豪宅。
陆天看看林小晚,再看看面前的顶级豪宅,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一时间。
他想起了自己的小出租屋,想起曾经看到过的一个段子,这一刻,他明白了,所谓一个厕所都比自己家大,并不是夸张的说法。
“走吧,我们进去吧。”
林小晚看出陆天的惊愕,微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语气,对陆天发出的邀请。
陆天点了点头。
其实,他并不是羡慕林小晚家的豪宅,只是感觉有些惊讶而已。
谁能想到,平时平易近人的林小晚,竟然是一个顶级白富美?
跟着林小晚走进别墅,陆天才意识到了什么叫朱门酒肉臭。
一路上,在这栋极尽奢华的别墅里,光是佣人,他就看到了十几个。
人在面对自己从未接触过的事物时,大抵会分成两种情况。
一种是惊慌无措丑态百出,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
另一种人,则是会拘谨振作,努力融入环境当中,不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样。
陆天显然不是两种人当中的任何一种。
他在经过了最初的惊讶之后,迅速平静了下来,看着林小晚家中精致的装潢,连门框都包着珍贵的鳄鱼皮,他反倒感觉……
俗气。
比起自己当年……等等,陆天脑海中猛然跳出了一些画面。
他好像又恢复了一点点记忆,印象中,自己曾经的居所,好像比这里更华丽千倍百倍不止。
“陆天,你没事吧?”
林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