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干嘛要这样……”
继续翻,翻到尾页,依旧是熟悉的字迹,傅今慎在上面写了这样两段话——
飞蛾扑火的夜莺。我爱夜莺,我爱它不可思议的生命力,爱它的飞蛾扑火,爱它的死亡。人这一生,总要有那么一两件事,和它一样,可算得,乘兴而来,乘兴而归。
我喜欢你,我寻不到任何理由和道理。我好像天生注定是要来爱你的。
前面那段话是阅读《夜莺和玫瑰》的感想,后面那段,则是他情感的直接表达。
喜欢向来便是毫无道理可言。
入秋了,秋风吹佛,带来一丝凉意。
沈蔷坐在懒人椅上,整个脑袋都埋进了膝盖里,人生能有几个九年啊。
不对,是能有几个十年啊。
他们相亲的时候,已经是2024年了,那个时候,他看她的眼神依旧还是喜欢的,所以,他是整整暗恋了她十年,才等来一个机会。
怪不得,两人第一次相亲见面时,他表现得那么积极;怪不得,她说没看上他时,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继续争取;怪不得,顾见浔出现后,他宁愿当她的合约男友。
现在回想,她当时简直就是在侮辱他。
这会儿,她都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耳光子。
她可真是个王八蛋。
他跟她玩纯情,她却二话不说把他往床上拐,睡到手后,有点腻了,还想把人一脚踹了,要不是她失眠,叫她不得不打消踹人的想法,她都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今天。
想到他现在还在医院昏睡不醒,沈蔷满腔愧疚,他喜欢她,简直就是在给自己找罪受。
人这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啊。
这十年里,她和顾见浔谈了九年,有过无数次的心动时刻,傅今慎他独自一人站在暗处看着,心肯定有过滴血时刻吧。
这一刻,她好想见到他。
抬手抹掉眼泪时,她慌乱的将所有的地铁票和生日卡片全部都夹回书里。
就现在,她要看到他。
从荔园抵达医院,不过短短五分钟。
到了探视时间,许曼丽等在监护室外,本来是想进去和儿子说说话的,但是瞧见沈蔷慌张又红着眼睛出现,她毫不犹豫把机会给了她,“小七,你先去,妈不急。”
沈蔷抱着那本精装书,粉唇轻抿着。
在许曼丽安慰她之际,她很突然地对着她鞠了一躬,“对不起,谢谢妈。”
而后,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