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雾镇郊外,喊杀声震天,每一次眨眼都有人被砍到,鲜血浇湿了泥土,泥泞的要命。
唐顿有些妄自菲薄了,纸上谈兵永远成不了名将,别说他才十七岁,这是经历的第一场大战,就是那些积年老将对上这两支佣兵团都不一定沾到便宜。
十几年的战阵经验,从几个人的冒险团队发展到这种在北方威名赫赫拥有数万部下的大型佣兵团,单是这份履历便足以震慑许多人了。
要说生气,野人团长和印第安人头团长更加怒火中烧,为了打一个平民,己方兵力拥有优势不说,各种算计和上古武器都用了,居然才占到上风,真是气死人了,要是换成以往,早平推了对手了。
看到火鸟被轰龙炮击中坠地,野人团长带着魔兵暂时和骨龙打了个旗鼓相当,大家明白,只要正在冲锋的近卫团接近敌人魔法团,这场战斗便彻底拿下了。
对方缺少了远程力量,己方的魔法团就可以毫无后顾之忧的为战场提供火力支援,他们分分秒秒宣泄的魔法打击让一个步兵拎着军刀砍上一个月都抵不上,毕竟炮台职业的绰号可不是白给的。
参谋们认为胜券在握了,近卫团人数高达六百,全都是由魔能者组成,虽说都是以战争阶和灵魂阶为主,但是足以碾压对方的魔法团了。
“唯一的麻烦就是那只火鸟,它到底是什么玩意?”
参谋们看着顶着一张元素大网。变成了大炎魔的沙罗曼达,嘴巴大张的足以塞下一颗龙蛋。
他们都以为它是凤凰,也就是可以浴火重生的不死火鸟,可是现在看来,情报有误,毕竟飞行魔兽再厉害也没办法变身成其他物种。
沙罗曼达威能全开,身体陡然膨胀,跟着再一缩,无数的火焰箭矢便从身体中射出,朝着四面八方进行无死角攻击。
印第安人头团长拎着盾牌。亲自顶了上去。他的魔仆是一头英雄阶的亚龙兽,很威猛,悍不畏死的作战。
严格意义上来说,第一元素连生物都不是。更别提更高一个生命层次的魔兽了。它是拥有了智慧的元素。是另一种生命形式,变化火鸟,是因为那个姿态最方便。可以翱翔蓝天、一日万里的巡游观光。
一般的战斗,以火鸟形态足够应付,而且它本身的躯体是由元素组成,肉搏能力比不上巨龙之类的超兽,它最擅长的还是魔法,飞行形态正好可以保持机动性,将远程魔法打击的优势发挥到极限,但是碰上强敌,就不够看了。
众所周知的原理,魔法的咒语越长,吟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