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衣铺和杂货铺是分开的,这一点和游戏中有所区别——订购了几套自己喜欢的衣服,而昨天穿的那套西服,是自己没有其他更换的衣服,紧急需要一套,就买了一套成品——当然也根据他自己的尺寸改过一番,样式按照老板的话说是年轻的,但衣服的配色他并不喜欢,只不过事急从权,他也没有什么其他选择,更何况穿着这套衣服,没人不把他当个人物,何乐而不为呢。
抛给小男孩一枚半美元的硬币,布兰迪开始整理这几套衣服。他订了7套自己搭配的套装,这种工作量老板自然没法立刻完成,不过约好会在未来的一周内完成所有订单,现在到的正是第一套。
一番收拾后,布兰迪已经换好了一身衣服。褐色侦探帽,橄榄绿色墨西哥式披肩,褐色绵羊毛马甲,白色衬衫,再加上深褐色的霰弹枪套裤,同色的骑行牛仔裤,以及黑色镶金的豪华无情靴,以及与之相配的马刺——镶金是必须的,反正他现在钱多得不知道该怎么花。
穿上这套装束,布兰迪看着镜子前那个除了缺少些时间磨砺出来的风霜以外和记忆中的那个形象几乎完全重合的自己,满意地笑了。
“真是个人模狗样的混蛋,不是么,布兰迪•芒尼先生?”他调侃了一下自己,把挂在墙上的枪腰带束在腰上,离开了房间。
瓦伦丁的马厩就在旅店旁边,如果住客需要长时间居住在旅馆里,那么比起旅馆外的马桩,不远处的马厩更适合他们保存马匹和马车。
今天,这里一大早就迎来了一位重要的客人。
“哟,芒尼先生,什么风把您吹到我们这的呀?哦,我的上帝啊,您这一身行头可真是帅到没边了。”马厩的老板屁颠屁颠地跑到推门进来的布兰迪面前,一脸谄媚的恭维。毕竟,谁也不会对一位腰缠万贯、彬彬有礼、身怀绝技且社会经验还不足的年轻赏金猎人说不,尤其是干他们这行的。
不用疑惑这位老板为什么会把布兰迪的身份摸得这么清楚,在尚且混乱的美国中西部,有能力做任何一种有门面的生意的人,可都不是什么泛泛之辈,最起码的情报网是必须有的,这不仅可以帮助他筛选出有价值的客户,还可以帮助他的小店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虽然上不得台面,但确实实用。
“早上好啊,比尔•卡森先生,”布兰迪扶了扶帽沿,说,“我来看看我的马怎么样了。”
“哦,他非常好,老实说,我从没见过这么威猛高大的马,他简直就像个将军,您也一样,”比尔•卡森一边拍着布兰迪的马屁,一边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