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品只能带给你不足50分的享受,那么哪怕你最终习惯了替代品,你也很难忘记过往那100分的享受感。这是人的本性,没法控制。
故而布兰迪才会看着插在刀上的鹿肉感叹道:“但凡有点盐,这肉都会好吃一百倍。”
“谁说不是呢,”蓝尼略有抱怨地说,“我都忘记上一次吃有盐味儿的东西是什么时候了,皮尔逊那个老胖子现在做炖汤是一粒盐都不放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味道。”
“我想起小时候在纽约的法国餐馆里吃过的法式牛排了,见鬼,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味道。”布兰迪借用着谎言抒发着自己的真情实感。
布兰迪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给自己编造了一个纽约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因为意外才流落至此。他也时常说些与上文类似的话来树立自己这个虚假的人设,没人听出来他的话语里是否有漏洞,能做到这一点,布兰迪的话术技巧固然有功,但主要还是因为帮派里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乡巴佬,甚至没有人踏足过美国最初十三个文明州的土地,更别说对纽约有什么了解了。
“我现在更想念我母亲的秘制炖汤,”蓝尼叹息道,“我简直想象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的味道能比得上它。”
“蓝尼,你离家多久了?”布兰迪吃了一口刚烤好的鹿肉,一边撕下一块递给蓝尼,一边问道。
蓝尼把肉塞到嘴里,鹿肉原本的香味充盈着口腔,还未被寒风完全掠夺的温度让他冻得略感僵硬的身体仿佛被暖流洗礼。
他一边津津有味地咀嚼,一边说:“没仔细算过,应该有四年了吧。”
“没想着回去看看?”布兰迪问。
“怎么不想呢,”蓝尼叹了口气,“回不去啊。”
“怎么?犯事了?”
“杀了些人渣,”蓝尼的语气很是轻描淡写,像是在说和他完全不相关的事情,但布兰迪能听出他语气中隐含的悲愤和无奈,“那帮混蛋喝多了酒,借着酒劲故意找我父亲的茬,我父亲不过多说了两句,他们就把他活活打死。”
“然后你就把他们杀了?”布兰迪问。
“对啊,杀了,一个不剩,”蓝尼说,“那个带头的被我用枪打碎了脑袋,就算用霰弹枪怼着脑袋打也不会碎成那个样子。后来我就跑了,离开了家,像个孤魂野鬼一般流浪了三年,后来我遇到了达奇,加入了帮派,这才有了第二个归宿。”
蓝尼点燃一支烟,给布兰迪也递了一支。布兰迪深吸一口烟卷,问:“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