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点高了!
“大人,前面有人来了!”托马斯忽然出声提醒道。
格维斯还在东张西望,努力想从自己眼前的小镇中找些繁华的景象,可惜一无所获,没有行人,没有集市,他的心算是凉了半截。听到托马斯的话格维斯才悠悠回过神,看向大道尽头。
而他身旁的三名护卫已经提马上前两步,隐隐将格维斯拱卫在中间。
“不用紧张,应该是这里的卫兵!”格维斯看到街道尽头朝他这边快速赶来了十多人,等他们走进一些后就发现了他们在衣服最外面套装火红色的布衫,这是琼斯家族卫兵才有的打扮。
在这个世界没有制式军服一说,因为人口稀少,生产力低下,小贵族很难供养得起大量正式军队,只有在发生战争的时候才会下达征召令,直接征召农奴作为士兵,武器也很随意,有锄地的锄头,砍柴的柴刀,有不起铁器的甚至把木头削尖就直接参加战斗,更别提统一着装了。
没有战事的时候小贵族只会组织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的卫兵队来守卫城堡与巡视领地。这些人算是小贵族们手底下的精兵,基本上都会配有刀枪弓箭,还有皮甲,至于服饰就随意,爱穿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都是亚麻制的便装。
而大贵族就不相同,因为统治需要,领地宽广,比小贵族富裕很多,会招募大量的卫兵分守在领地内的各个要道以及军事要塞,除了武器防具外,都会让卫兵在衣服的最外层套上一件代表某个家族的布衫,布衫的中间处留有从头上套下去的大洞,披在身上以后,再用皮带将布条勒紧在身上,不但美观而且还不影响战斗。
“见过格维斯男爵大人!”一群人快速赶到了格维斯他们面前,几名卫兵将右手抬到胸前,身体站直,都是低头朝下,齐齐向格维斯问礼。
这一群人总共有十五人,14个人是卫兵打扮,只有其中一个人是穿着绿色的短袍,文虎格维斯的时候,用的是贵族们之间的弯腰礼。
“格维斯大人,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传令官!我这里有伯爵大人给您签发的爵位证明,和您的领地证明,请您验收!”对格维斯行礼后,绿色短袍的传令官马上拿出了怀中的两卷皮质卷轴,递到了格维斯的面前。
“不知传令官阁下怎么称呼?”接过卷轴,格维斯打量了一下,并不是用羊皮制作的,而是一种比羊皮更加柔软轻薄的皮质。打开卷轴,确认里面的任容无误,格维斯笑着对那名传令官问道。
“尊敬的大人,能为伯爵大人和您效力是我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