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风不喜欢肥肉。
肥肉太油,太腻,他从来不吃。
但他,也不喜欢纯瘦肉,瘦肉太柴,太硬,味道差。
他最喜欢的,是肥肉上的瘦肉。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夹去肥肉部分,只吃瘦肉。
末世前,父母和姐姐宠他,许他这么浪费。
今天,见到这肥瘦各一半的红烧肉,他也想夹去肥肉,只吃瘦肉。
可今时不同往日。末世了,哪有挑剔的资格?
加一块肉,红烧肉上,不只瘦肉连着肥肉,肥肉还连着皮。他硬着头皮吃下。
牙齿咀嚼,第一下,咬在瘦肉上,肉的滋味,让他迷恋。
再咀嚼,第二下,咬在肥肉部分,肥肉很软,很蓬松,咬下去,油从牙齿中间滋出。
李风本以为,他会感到厌恶,但是没有,正相反,他嘴里的滋味更浓了。
他加快了咀嚼,瘦肉和肥肉在口中混合。是他饿久了,味觉出了问题吗?他感觉,肥肉比瘦肉更有滋味,更吸引他的舌头,他的胃。
就连皮,也很有较劲。
一块肉吃完,他没有夹一点米饭,他要好好的,品尝红烧肉本身的味道。
红烧肉之后,是淋着肉汁的饭。
他挑一口,放进嘴里。
米饭裹着肉汁,又香又滑,荤和素,油腻和清淡在他的口中冲突、融合,每嚼一口,因为肉汁和米饭的不同比例,迸发的滋味都有细微不同,却又不离肉香和米香。
就像一篇散文,肆意流淌,却又有着一条主枝相连。
吃完,他再尝试新的搭配。
他在饭盒中,挖一个洞,埋入红烧肉,填上,压实。
然后,挑红烧肉旁边的米饭,连着红烧肉一起挖出。
素白的米饭里,是暗红的红烧肉,素裹着荤,荤藏在素里。
他一口咬下,先是饭香,然后是肉香,层次分明。
多嚼几下,层次渐渐变得模糊了。
饭和肉,混合在一起。
咽下,他停顿一会儿,让胃有时间体会这新吃法。
他很费苦心。
然而,胃不理会这份苦心,它没有味觉,思想朴素,它不管吃的口味与形式,它只有一个诉求。
——填满我。
牛嚼牡丹,残暴天物。李风不喜欢这种事,然而,他的精致的念头,他的舌头,在大脑的议会上,斗不过胃的简朴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