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冰凝知道夜亦谨向来是个说到做到,用行动证明一切的人。但夜亦谨最让她感动的地方就是,有时候她自己都忘了的事情,夜亦谨却能记得清清楚楚。
她忍下心头浮上的酸涩,开口问道:“去哪里踏青呢?”
夜亦谨嘴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碧云山,听说那里的山樱开得最是茂盛。”
“碧云山?”叶冰凝嘴里念叨着这座山的名字,想起今天那老书生对她说的话,“王爷,那里是不是有个碧云山庄?”
夜亦谨朝她投过来一个带点疑惑的眼神:“你也知道碧云山庄?”
叶冰凝微微摇头,组织了一下语言,把今天在说书摊子上发生的事情说了,她始终没有懂那老先生的话:“那个说书的老先生说,如果我想知道这个故事真正的结局,可以到碧云山庄去找一找。他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夜亦谨听了这话,不由得看向了桌子上的话本手稿。他眼睛盯着那叠厚厚的纸张一动不动,仿佛若有所思。
叶冰凝看他出神许久,便把手伸到他面前摇了摇,试图把他的思绪拉回现实:“王爷,想什么呐!”
夜亦谨回神,一把握住她的手,轻轻揉捏着那又白又软的手掌:“没什么。”
碧云山。
这里时整个青州城春樱开得最茂盛的地方,整座山几乎都像被粉红云雾所覆盖,只偶尔露出些翠绿的树冠。
叶冰凝为了赏樱,特地穿了一件淡粉的衣裙,头上簪着夜亦谨亲手为她制作的玉簪,胭脂轻点,眉间一点软红格外惹人怜爱。叶冰凝本来从不喜爱粉嫩衣物,但是自从和夜亦谨在一起之后,她便喜欢上了这些淡雅温柔的颜色。而且她肤色白皙透亮,就算颜色素淡了些,反而衬出她姿容清丽无匹。
此刻她在粉色云霞间兴奋地穿行,那灵动自由的样子看起来倒像个山樱化作的精怪,眼中盛满纯真,对人类世界充满了好奇。
叶冰凝从来都不喜欢那种小姐丫鬟围在一起赏花的场面,就算是皇后组织的宴会,她身处其间也只觉得如坐针毡。于是她一直以为自己其实是不爱花的,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自己错了。
这满山遍野的春樱,开得热烈、灿烂、可爱,大片大片的粉实在让人移不开眼,这叫人如何不爱?
她之前也和世人一样,都爱以柔弱、需要呵护来形容花,但是看着这十万狂花,叶冰凝只觉得那些人都大错特错,花朵其实从来都不需要人的呵护,她们都应该又自由、又野性地生长着,想开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