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佐吏早在荀成派人去刺杀李骧的前一晚,就已被程嘉带人秘密抓捕,之所以这么早抓捕他,却是为了配合“李骧被刺死”的时间,这个佐吏在邺县,李骧在繁阳,不在一个县,如果不把这个佐吏提早抓住,他是会有不在场证据的。
说实话,荀贞在此之前本还有两个担忧,一个是栾固,一个霍衡。
虽然他在程嘉面前表现得很自信,说栾固、霍衡必不会违抗他的命令,但栾固、霍衡毕竟投到他手下的时间尚短,尽管说根据平时的判断,这两个人和陈仪、尚正一样都痛恨阉宦及其家族,可李鹄到底是郡丞,六百石的朝廷命卿,用李鹄的话说“位比朝中下大夫”,品秩、地位远高於栾固、霍衡,乃是“一郡之副”,栾固敢不敢去抓捕他,霍衡敢不敢审他,这都是说不好的。
得了尚正、何仪的回令,听到栾固没有丝毫的犹豫即接受了自己的檄令,荀贞暗中松了口气。
只要栾固肯接令,霍衡那边就好说了,哪怕霍衡不肯接令,荀贞也可以从郡决曹里边再选别人去审李鹄,或者索性亲自审问李鹄。
为了防备栾固不肯接令,他本来还安排了一个后手,那就是由邺县令带人配合典韦去捕拿李鹄,现如今既然栾固接令了,也就不必再派邺县令和典韦去了。
他望了会儿堂外,转回目光,问程嘉:“那个‘行刺’李骧的佐吏,你可安排好了么?”
“君侯请放心,万无一失。”
“噢?”
“我门下有两个门客极擅讯问、拷掠,至多到中午,必定能得到这个佐吏的口供。”
“好。”
只要能把这个佐吏“是受李鹄之令刺死了李骧”的口供拿到手,加上荀成派去行刺李骧之人用的就是这个佐吏的佩剑,“凶器”也吻合,再加上邺县门卒“目睹”到他在李骧遇刺的头天傍晚出了邺县,而繁阳县的门卒则在次日、也就是李骧遇刺的当天中午又“目睹”到了他入城,以及李骧宅中两个“目击者”的作证,这件案子就是铁案了。
不多时,尚正、陈仪又来回报:“霍曹掾接下了府君的檄令。”
荀贞闻之,面沉如水,心中大喜,心道:“栾固、霍衡此二人可以放心地大用了!”
实事求是地讲,捕拿、审问李鹄这件事,即便没有栾固、霍衡,荀贞也能将之办妥,他完全可以不通过郡府的贼曹、决曹,改由许仲、荀成等去亲办此事,之所以传檄令给此二人,一是为能在“程序上”更合法一点,二也是为了试探此二人可否值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