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郡、魏郡铁官出产的农具和东郡的粮食络绎运到,再从邺县转运至各县和屯田地。
吸取了上次粮食被劫的教训,也为了驻扎县外的义从们不致因闷在营中太久而惹事是非,荀贞任辛瑷、高甲等为押送使,命由他们各带义从负责接送、押运粮食和农具。
赵然已警告过族人,不许再去干劫郡粮这种蠢事,辛瑷、高甲等所带又俱虎狼之卒,没了赵家这等后台的支持,便是偶有怀存不轨的流民或漏网之鱼的群盗对他们押运的粮食垂涎三尺,却也不敢行劫,直到所有的粮食、粮种、农具都运到地方,也没有再出现被劫之事。
负责屯田的江禽等人不断报来进展:除跟着尚正去重建学校的三部降卒外,其余改为屯田的各部降卒均已安顿妥当,划分给各部的田地也均已编列入册,粮食、粮种、农具各类物资亦陆续接收到手,到八月中旬,屯田已是万事俱备,只等秋种了。
八月时节,秋收到了尾声。
秋收虽到尾声,郡县却越发忙碌了。
对郡县,乃至整个帝国来说,八月、九月,是最重要的两个月。
原因很简单:本朝承袭前朝之制,“八月案比而造籍书”、“计断九月”。
“比”,就是简阅民数和财物。“计”,就是计算。
前秦“以十月为岁首”,前汉建国,承袭秦制,在初期也是以“十月为岁首”,上一年的十月到这一年的十月是一个完整的财政年,所以郡县地方要赶在十月前完成上一年的比、计。尽管在前汉武帝太初元年时把岁首改为了正月,但这项制度一直没变,传袭到了现在。
县里边要在这两个月里把本县的民数、财物等各方面的情况统计成簿,呈报郡中,然后郡府一方面据此检查县里边去年一整年的治政情况,一方面由郡比曹把这些计簿汇总成一册。随后,郡上计吏就带着本郡的计簿前去京师,必须要最晚在明年正旦日前抵达,向朝廷呈送、汇报,边远的郡因路途遥远,不方便,可以三年上计一次,内郡一年一次,每年必至。
“案比而造籍书”、“计断九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两个缘故。
一个是因为这是朝廷和郡府每年一次了解境内下情的时候,再一个是因为这关系到帝国来年的徭役派发和两种重要赋税的征收。
这两种重要的赋税一个是訾算,一个是口赋。
訾算是财产税,口赋即口钱和算赋,也叫“头钱”,是人头税。
訾算的“訾”,意即家资,“算”,是对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