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的郡县,又在永元十三年下诏,允许幽、并、凉三州的缘边郡,凡人口十万以上者,也可以岁举孝廉一人,以广边吏、边民的仕进之路。
具体到举孝廉后的任用上,前汉时,只要被察举为孝廉即可出仕为吏,不需要考试。
不需要考试,一被举荐就能为官,这官吏的职位得来也太过轻松,自然就有无数人挤破头想要得到举荐。如果碰见清廉正直的官员还好,若碰见有私情私欲的官员,“举荐”就成了一个谋财、得利的手段,而又除了少数君子外,人孰能无私?渐渐的,这孝廉的察举制度就流弊丛生了。
或受“权门请托”,或者世家大族之间彼此举荐,又或者“举主”为图施恩,便“率取年少能报恩者”,只选年少、将来能报恩的,年老的不管贤不贤一概不选。
因此到了本朝章帝年间,为了杜绝流弊,为了能招到真才实学之人,朝廷就下诏,加了考校这一项。然而,这种种不好的风气并没有因此就被遏制,反而越发严重,再至顺帝年间,应左雄的谏言,就干脆明确地加上了考试环节:“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
家法,即儒学某一经师的一家之学,比之律学,就好比阳翟郭氏家传之《小杜律》。本乡的乡父老宣博曾在郭家学律,他学的即郭氏家法。文聘在荀衢家学经,荀氏乃战国荀卿之后,代代皆有大儒,也可以说他学的就是荀氏家法。
左雄对孝廉察举制度的改革总共有两项,不但增加了考试环节,并且还规定了年龄:“限年四十以上”。若“有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如果确实才行过人,也可不受年龄限制。因为这两项改革,也因为当时严格的执行,察选制度倒也的确因此清平了一段时间,“多得其人”。不过,这天下的吏治已经败坏,清平了没多久,察举的各种流弊便又卷土重来。对察举的黑暗,从流行当下的一首民谣中就可窥知一二:“举秀才,不知书;察孝亷,父别居。”
秀才,即茂材,也是察举的一个科目,分量比孝廉重。孝廉每年可以数百人,茂材每年最多也只有二十来人。孝廉可由郡国举荐,而茂材只能由朝廷三公、光禄勋、监察御史、司隶、州牧举荐,最低也得是州牧,并且一州每年只有一个名额。员额既少,任用自然也重,凡被举为茂材者,大多直接就被任为千石县令,宰百里之地。个别的,甚至还会被直接任为两千石的郡守。而孝廉的任用,大多先为“尚书郎”,然后再选为县令(长)、县丞、县尉。
不管怎么说,孝廉虽不及茂材重,但对士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