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塔的女生也一边痛呼着捂着自己的胳膊,一边还用被恰的那只胳膊去揉着眼睛。似乎也在确认刚刚有没有眼花。
身旁拿着摄像装置摄像的摄影师也默然无语。
他刚刚看着陈默走出来,余光瞟到花盆掉落,正想提醒。
就看到了刚刚那幕。默默的用手托了托半天没有合上的下巴。
“我……我去!”
“我……我去!这丝滑的蛇皮走位是吃了德芙吗?可恶,被装到了!”
旁边另一个同样在摄像的男生,也一脸卧槽的感慨道。
这几人都是来这边采风的网红,LC区这边虽然旧了点,但确实还挺有襄阳这边建筑的特色。
虽然胡同房子盖的奇奇怪怪,但是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古韵。
所以每年都会有不少人来这边拍照。
那个长着呆毛的女生,刚柔完眼睛就从指缝的缝隙看到了陈默撇过来的一眼。
那一刹那,常倩倩所有感慨陈默秀操作,牛批想要膜拜大神的想法,那一瞬间化为了一句话:
“卧槽,太他妈帅了叭!”
这不是对动作的形容,仅仅是对颜值的直观描述。
只见直缝后阳光下青年头发凌乱,懒散随意,一米八几大高个儿慵懒的身体后倾,微弯着脊背。低头认真的摆弄着手中的相机。
岔一抬头,那瞬间,仿佛光合流转,时光间那片刻停滞。
乌黑凌乱的卷毛下是少年那双十分沉静的眸子。那是一张十分充满攻击性的脸,但该死的好看。任何一个人看到都会这么认为。
凌厉的丹凤眼,却不让人感觉到艳丽庸俗,只有一种线条流畅的干净。稍浅的瞳色和唇色,让他有种不近人情的味道。
但眸子中冷静中带着一种恹恹的对任何事都放不见眼里无所谓的情绪,中合了这份攻击性。让这张脸的主人显得有些厌世的清冷,让人不敢亵渎的佛性。
就是传说中的浓颜系+厌世脸。明明是两种很矛盾的形容,但放在这人身上却恰恰合适。
任谁看到他,都会觉得这是个极适合生活在摄像机前的上帝宠儿。他就活该活在杂志的封面上,被所有人所欣赏。
明明青年身上穿的是人字拖、大裤衩、花衬衫,头发也没有打理,这一身穿在其他人身上会让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装扮,但在他身上却极其合适。
像是受邀参加古驰时装秀拍摄时的特邀模特。
视觉是有张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