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哟,这个调调也学会了。”他笑完了我,又说,“哎,不过几个小女孩而已,不要这么过分,男孩子要让着女孩子。”
我说:“我会让着胜男的。”
“所有女孩子,都得让着人家。”堂哥说,“一个不绅士的男人,容易被大多数女人厌恶的。”
“堂哥。”我问他,“被大女人喜欢有什么好处吗?”
“很多啊。”他说,“你看我和你叔叔,谁过得比较开心?”
“要我说实话吗?”
“……算了。”
堂哥整天招蜂引蝶,女朋友一茬一茬地换。
找姑娘并不是容易的事,不但要说好话制造浪漫,还得给人家花钱,所以虽然堂哥赚得多,但也一穷二白。
如果说他很喜欢,可闲下来时,他连那些姑娘的名字都不想提。
我问他,为什么要做这种得不到快乐的事,他说:“男人的世界小男孩不懂。”
我叔叔就不一样了,他考了好几个学位,拿了一大堆证书,还在艺术界闯出了一番名气,因为没有女人帮他花钱,他还攒了很多钱。
十二岁的我决定向舅舅学习,因为胜男喜欢看星星,看星星是很费钱的。
我妈妈监控着我的一举一动,很快,我的行为就被她发现了。
我隐隐明白她不太赞成我的举动,但她却和我以为的正好相反,她说:“阿茂去安排吧。”
我不放心,也想去,我妈妈却说:“你不要出面了。”
我说:“茂叔会怎么做?”
“那不重要,”她一边用刷子轻轻地刷着她这匹汗血宝马的毛,一边笑着说,“我只要结果,他有权力决定过程。”
这是我妈妈花大价钱搞来的马,纯血的汗血宝马。
它有着健壮的身躯和漆黑的毛,和我叔叔一样帅。
我妈妈最喜欢的就是它,给它取名叫骊珠,没事儿时就会亲自刷刷它。
我也拿起刷子,刷刷骊珠飘逸的马鬃,说:“我还是想知道他怎么做。”
“儿子,妈妈告诉你。”她的注意力在马的身上,口气很是随意,“越是喜欢一样东西,越要沉得住气,不要离她太近。”
我问:“为什么?”
“因为当你很喜欢一样东西时,她就会成为你的软肋,你的软肋会成为对手用来扎你的刀。”
她抬头看向我,轻轻抚了抚骊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