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但你要知道,癌症其实也是有自愈先例的,前提是好好保养。”
虽然他提起了“癌症”这两个字,但因为他这么温柔,又这么温暖,我倒也不觉得太沉重,笑着说:“你这话可不科学。”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梁听南笑道,“我保证,八点钟之前就会离开,好么?”
我最终还是同意了梁听南的要求,倒不是因为我相信癌症自愈这种安慰人的话,而是觉得自己都住到他的房子里了,没必要一直拒绝。
挂了电话,我将屋子彻底收拾干净。身体明显更糟了,就这么点事,做完后我已经累得发抖,衣服都已被冷汗浸透。
在沙发上躺了好一会儿,那种极度疲累的感觉才稍微消散。
正想起来去洗个澡,忽然听到了敲门声。
外人进来必须得先按楼下门铃,能直接走到门口的,肯定就是梁听南。
于是我不疑有他,伸手拉开门,一边说:“你来得好……”
“快”字并没能说出口。
因为门口站着的……是繁华。
他穿着黑色大衣,黑色长裤,以及黑衬衫——面无表情地站在我面前,宛若一尊黑色的死神。
我愣了一下,作势就要关门,繁华却直接一把推开了门。
我这种体格怎么可能敌得过他?直接被门板上的作用力推得踉跄了几步。
扶着墙壁堪堪站稳时,听到的关门声。
我很希望自己有骨气点,但实际情况是我真的很怕,不仅抖若筛糠,连牙齿都在打架,说出的话也是句不成句:“你不要过来……”
我一边说一边后退:“你不要过啊!”
他已经攥住我的手臂,扯小狗似的将我拖扯进了屋。
房子是梁听南的,自然处处都是他的痕迹,沙发上甚至还摆着他和一群各个肤色医生的合影。
繁华的目光明显在合影上停留了几秒,随即便扭过头,看向了我。
他满脸阴冷,目光更冷,他盯着我,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仇恨。
我真的太害怕了,已经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只能呆望着他发抖。
对峙间,忽然,繁华慢慢地松开了攥着我胳膊的手。
我当然想跑,但脚步刚一动,繁华就猛地伸出手,一把将我掀到了沙发上。
我晕头转向了一会儿,听到布料的撕扯声时又张开了眼。
意识到他的目的后,我心头的恐惧瞬间就涨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