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她好,虽然她不怎么想承认就是了。
可她在现代写的钢笔字还是挺赏心悦目的,可不知怎么的,一到写毛笔字,她就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写出来的一笔一画,不但粗,而且还扭七扭八的,跟蚯蚓没什么两样。
不是没力气握不住笔杆子的原因,毕竟她的力气很大。
最后,不仅是她,就连魏景都已经接受了现实,承认她实在是没这个天赋。
不过她没有轻易放弃,每天还是坚持在写,虽然写出来的字还是很丑,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还是比之前进步了不少。
练完字,小家伙们就立马撒开脚丫子跑了出去,他们要去溜鸡了,自从下了雪后,外面就很难找到蚯蚓和虫子那些了,但如果鸡自己在地上自己找吃的话,还是可以找到的。
于是小家伙们的养鸡日常,就从每天喂鸡变成了溜鸡。
不过他们自己也很开心就是了。
每次出去的时候,也都会顺便把小灰和大白也给带出去,反正溜一只是溜,溜一群也是溜,也没什么区别了。
刚走到门口,就遇上了从外面回来的东荣,雪下了好几天,今天终于停了,因为大雪,前几天他们都呆在家里,根本就不出门。
看了看东荣双手提着的兔子和野鸡,她大概也能猜到,中午他应该是上山去了,这些都是他从山上捉的。
看来他身手是真的不错,才上山了一趟,就抓到了三只野鸡和两只兔子。
“给。”东荣走到姜桃面前,把手里的两只兔子递给了她。
她一下子迷糊住了,但还是本能的伸出手接住了。
她看了看手里还在活泼乱跳的两只兔子,想不通他是要干嘛?
是让她养着,还是杀了吃了。
应该不会是要吃掉吧?
毕竟他喜欢萌物,而兔兔这么可爱。
结果,东荣开口了,姜桃拿不了那么多,他先把那三只野鸡都关到了笼子里,才转过头对姜桃说:“可以杀了吃。”
姜桃:“......”
不是说喜欢可爱的东西吗?
难道是兔子长得还不够可爱吗?
又或者是,只有长到了自身萌点上的,才能称之为可爱。
就,就很迷。
不过兔兔也是真的好吃呀,姜桃忍不住吸了一下口水。
好久没吃到兔肉的姜桃,此时心情大好,破天荒的给了眼前的傻大个一个萌萌哒的笑容,就拎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