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寂静的夜晚,位于华夏小兴安岭原始森林某处的夜晚。
一个半山坡的平地上,大大小小的躺着好几具尸体,微风吹过,篝火中几乎燃尽的零星火苗,突然又仿佛是回光返照,再次熊熊燃烧。
古装女人双指轻捏,身边点点白光凝聚,手中突然就多了一柄实质般,由光形成的长剑,长剑发着淡淡的光,看似毫无威胁,可程镜不敢小觑。
女人脸上罕见的漏出欣赏的表情,对程镜说道:
“不错不错,居然燃烧寿命来换取最后的一线生机。”
这话也不知道是说程镜刚才的能力,还是说程镜本人的魄力。
古装女人赞叹了几声,好似十分欣赏程镜:
“那个没用的奴才,拿着我护身符还是死了,真没用,我很欣赏你,现在我给你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给我跪下来,用神魂发誓,做我永世的奴隶,我不光放了你和你那两个朋友,而且你受损的寿命我也有办法给你弥补回来,别以为我在骗你,我可以保证,我所在家族势力拥有的宝物,是你这种世俗的野修根本无法想象的。”
“机会就给你一次,你可要想好,想好再回答我!”
古装女人说完,就静静的站在哪里,似乎等待着程镜来叫她主人,像狗一样匍匐在她脚下,请求她的恩赐。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程镜一直不懂,他为什么就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活着,卑微的活着,有这么难吗?
好难,真的好难,经历千辛万苦,十年的流浪,好不容易莫名其妙的让身体回复正常,可接二连三的事情,一次比一次凶险,他们仿佛跟自己有仇,就想着要自己的命。
本来长期的艰苦生活和身体折磨,让他很惜命,比任何人都惜命,换做是以前,他绝对不会冒险去救任何一个人,即使是举手之劳也不会,管他死活呢,他就是那么的冷血,那么的自私。
大家可以骂他,打他,唾弃他。但他依旧会我行我素,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对他好过,他不欠任何人什么,自己凭什么为别人冒险,凭什么要为他人拼命?
但那个用佝偻的身体,替他挡住门口风雪的白发老人,为了救他而奋不顾身,犹如飞蛾扑火的美丽女孩,使心中的行为准则开始一点点动摇,一点点质疑,一点点崩塌。
事到如今,他听出来了,女人缺一条狗,一条听话会咬人的狗。他现在只要跪下,发个誓,他们三个人都能活。
换曾经的自己,别说跪下发誓,就是舔鞋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