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大,不知有亿亿万里也。
云苏自从在路上捡了一只天仙境界的青牛后,日子便更加潇洒闲适了,骑牛过万山,时而用双脚,时而用牛蹄,逍遥自在地丈量着洪荒的广袤。
“地广人稀,日行千里难遇人家。天高物博,立锥之地尽是瑰宝。”
云苏插着腰肌,喟然长叹道。
离开五庄观,转眼已是五年过去了。
这些岁月,云苏一路东行,时走时停,一路所见所闻极为丰富。
这种无家一身轻,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洒脱,真真是从未体验过,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我是谁?不重要。
我要去哪里?随便何方。
我要做什么?无所谓啊。
云苏就是这么爽,这么潇洒,活生生把别人打死打活的残忍洪荒初年,活成了花儿一样。
五年时间,虽然是走走停停,但天仙青牛的脚力并不慢,但饶是如此,依然没有走出西牛贺洲的地界。
云苏拿出镇元子赠送的《洪荒万物志》一看,好家伙,这五年多的时间,自己的行进路线基本是直的,但却连西牛贺洲的百分之一都没走完。
洪荒的生灵并不少,除了那些得天独厚的上等种族外,普通生灵的数量也是相当惊人。
花草树木开了灵智的,比比皆是,有时候一座大山便形成了一个村子,里面全是各种灵类。如果路子野一点的,就开始学着妖族秘法,踏上修炼之路,成为了妖。
在这五年中,云苏遇到的灵类和妖类是最多的,说是亿亿万也不为过。
有时候,骑牛误入一片花丛,就入了花儿国。
有时候,骑牛淌过一处水潭,便进了水中国。
不过,这里的生灵战乱频繁,一个稍大的种族往往就统领着十万里,几十万里甚至更广的地域,境内的生灵只要不归顺的,不是被杀干净就是只能远走他乡避祸。
法律是什么?没有!
至于规矩呢?不懂!
什么样的人该死?随便!
为什么要打架斗殴?喜欢!
在云苏眼里完全是无法无天的洪荒大地,却被这些洪荒早年的生灵们弄成了一方无拘无束的乐土。
说到天材地宝,就更加惊人了。
云苏曾经见过几座万里大山,全是灵石矿,这要是带出去了,打造几千几万个诛仙舰队都够用了,可惜啊。
虽然带不出去,但云苏本着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