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飘着几尾鱼灯,脑中突然起了一个念头。
初七从胯包里翻出先前在干尸上捡的织帛,指着上面的一行字说:“叔,能不能帮我把这个写到灯笼上挂上去?我走时会来取,若是在此之前有人来找,就告诉他我那边在邸舍里。”
摊主看着织帛上的字,摇头晃脑称赞道:“此乃好诗也。”话落,大笔一挥,在红灯笼上写下: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易云能来。
初七不识字,但看他依葫芦画瓢,写得八九不离十,不禁满意颔首。
“对了,叔,你知道这诗是什么意思吗?”
摊主很意外,不可置信地打量起初七,“你不认识字?年纪轻轻不可荒废,闲暇之余要多读书,这可是原自于《诗经》,以日月抒怀寄思,盼望夫君回家乡,这后半句是……”
“好,我知道了,谢大叔,多谢大诗仗义直言,麻烦把这灯笼挂高一点,我有事先走一步,大叔后会有期!”
话还没说完,初七就跑了,身上香囊撞银壶,叮铃咣啷响了一路。
“唉,前面那不识字的丫头,你的香囊掉了!”摊主好心地在后面喊道。
初七捂上脸,跑得更快了,一溜烟儿钻进人堆里。
实在太丢人了!她只是想试着找一下死在沙漠里的骆驼客的亲人,结果整个商市都知道她不识字,那摊主嗓门未免也太大了些。
不过不知道用灯笼是否能找到骆驼客的亲人?或许他只是路过那片沙漠,家乡在很远的地方,正当初七想着,一枚香囊突然悬在她眼前,看着上边的藤枝纹,她不自觉摸了摸挂在腰间的一串,一、二、三、四、五、六、七……正是少掉的那一个。
“丫头,你东西掉了。”有人笑道。
初七顺着香囊往上看去,只见一面容黝黑的男子正对着她笑,虽说长得黑了点,但算得上是副好皮相,高眉深目,牙齿特别白,穿着素色箭袖交领袍,腰间系宽鞶革,佩以宝石匕首,脚上的皮鞋绣以狼纹。
初七思忖片刻,拿过香囊莞尔而笑,“多谢。”
“粟特语说得不错,不过听来有些生硬,刚学的吗?”
他竟然用的是官话,字正腔圆,没有半点口音。
初七心有疑惑,再次打量起这人的装扮,他的手指很干净,看来就是养尊处优之人,更何况他脖上的珠链,腕上的手串都极为名贵,若说是商人,这身打扮显然太过清雅,手上的戒指也少了些。
初七眼珠子骨碌一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