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去身影,眼里充满了复杂的神色。
良久,听到李细又一声痛呼,李竹方才收回视线,专心致志的帮李细减轻伤痛,再也没有看墨义一眼。
在友情与亲情之间,他终究还是选择了这份扭曲的亲情。
小云咬着唇,纠结的望向蹲在地上的李竹二人,又转头看着墨义离去的背影,只一瞬,便下定了决心。
“哎呀不管了!”
她娇俏的一跺脚,头也不回的抬步追上了墨义。
墨义后背上还在装晕的莫迎此时整个人都傻了。
这什么情况?
演什么兄弟情?
啊?
这人要干嘛?拐卖儿童吗?
老子还要买东西呢!
你认错人了啊大叔!!
莫迎从方才起就想从这大叔的后背上跳下来,对他说他认错人了,可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一个被打晕的人突然生龙活虎的醒了过来,还说什么“认错人了”一类的话,无论怎么说都很奇怪。
所以莫迎只能安静的继续装晕,静观其变。
只是没想到,这变故太大太大了,大到超乎自己的想象。
这位大叔看来是认错了人,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儿子。
莫迎觉得很奇怪,首先,这位大叔怎么知道自己在这里?
其次,他怎么就那么肯定自己是他的儿子?
莫迎从围观群众零碎的话语中得知,这位大叔的儿子已经失踪了整整十年。
十年,这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是足够一个人大变样了。
寻常成年人十年不见都不一定能立马认出来,何况是两岁就失踪的小娃娃,他怎么可以极快速的,斩钉截铁的确认自己的身份?
按说分身的样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成的,绝对好看到无可挑剔,并且与墨义应该毫无干系。
看这大叔的样子……
虽然不丑,却也没到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程度
怎么也生不出自己这么好看的小孩子吧。
莫迎理由充分的觉得大叔是见到自己的美色,见色忘义,起了拐卖儿童的念头。
就如他先前见到儿时的林与墨一般。
只是他对林与墨可没有认儿子的想法。
不如……
莫迎有了一个想法,不如就将计就计,跟着这个大叔走,看看他要搞什么名堂。
不知过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