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寒芒闪过。
一柄德国短剑从他的手中飞掷而出,那是他刚刚从贝克曼腰间顺走的。
突然划破空气飞向他的短剑将握着手术刀准备冲向夏臣的亨利·里弗斯吓了一跳,整个人向着右侧倾斜以躲避那柄短剑。
“是你!”
一旁的德丽莎·里弗斯认出了夏臣:“你……你居然是男的?”
德丽莎·里弗斯为了摸清夏臣的底,在之前夏臣假扮孕妇的时候和他经常来往,所以对那有些偏中性的声音十分熟悉。可下一秒她就忍不住有些羞恼,因为夏臣混在孕妇们之中经常会看到一些不该看的女性部位。
夏臣没有搭理她,而是选择欺身而上,一拳直接朝着亨利·里弗斯的面门轰去。而亨利·里弗斯虽然有些惊慌,但转瞬而来的便是喜悦。
虽然一开始有些担心夏臣是不是FBI或者NYPD(纽约市警察局),但看到对方进来半天却却始终只有他一个人在场,他松了口气。而在见到夏臣竟然将手里的冷兵器当作飞刀扔向他以后,他更加放心了。
这显然是个毛头小子,是自己发现了什么线索但还未上报就抱着救人的念头独自一人来了,而且实战经验几乎为零,居然就这样扔掉了自己的武器。
但那只拳头却在他的眼前不断地放大……放大,在他的头部刚刚向左倾斜准备闪躲的时候就已经落在了他的面门上。
亨利·里弗斯被夏臣的拳头直接直飞,撞翻了旁边的紫外线灯和手术器材。但即使亨利·里弗斯已经十分狼狈了,夏臣也没有趁势追击。
不是他耍帅想嘲讽一番对手再解决他,也不是他心慈手软,而是谨慎。
他确定对方一定还有什么底牌,否则凭他刚刚表现出来的实力绝不可能成功作案那么多次。
要知道,上上个遇害者的身边可是有一名从卡塞尔学院毕业的D级混血种担任保镖,而且那名D级混血种的身边还有十余名曾在军队里服役超过十年的保镖,而他们却被悉数杀死,甚至是死不见尸。
只有两种可能性。
要么,他的实力远大于那名D级混血种和十余名精锐保镖的总和,并且强大到足以碾压对方的地步,才没有闹出什么动静。
要么,就是他拥有一种可以适合偷袭的言灵,让他轻易地在那些保镖做出反应之前杀死了他们。
他的确不怕那张所谓的底牌,但他现在毕竟是伪装成了一名初出茅庐的A+级学员,所以不能暴露出超过这个限度的实力,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