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凯民觉得自己身上的伤疤太有魅力了。
有时候,他变态地想:这是天意,这是缘分!天下那么多人,雨蝶怎么不去咬别人就偏偏咬他呢?连宋凯山都没有这样的福分。哈哈哈......这是雨蝶给他的特殊的礼物——标记。
说不准,某这时候自己还可以那这个做为威胁,让章雨蝶听从自己的指挥。
谁叫她又笨又狗,偏偏咬了自己!
当然,这些只是他自己一个人这么偷偷想的。美其名曰:自娱自乐!
现在,他又仔细看看这个伤疤,呵呵,除了男人魅力还好性感啊。
这是他自己说的。在他的左胸,也就是在他的心上。
难怪,宋凯民说早就把章雨蝶刻在了自己的心里。
宋凯民摸了摸伤疤,弯起嘴角笑了。这正好被进屋换衣服的宋凯山看见了。
宋凯山从一开始就觉得宋凯民身上那个疤很碍眼。就是莫名地觉得碍眼,不舒服,甚至——嫉妒。
宋凯民手扶着左胸前的那个月牙一般的牙印,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勾出一丝浅浅的笑容。
宋凯山正好看到了宋凯民的神情,也看到了那个伤疤。心里微微紧了一下。
如果那个疤在他的身上,他会有什么感觉?
以前他没有想过,但是现在,尤其此刻,他多么希望那个疤痕在自己的身上,那样,他就会觉得是一种幸福。
那是,章雨蝶咬的!
宋凯民没有发现宋凯山的异样,自顾自地穿好衣服,说:“哥,你有什么事就忙去吧。我今天把家里的衣服都洗了。你要洗的全换下来吧。”
“好吧。我和爸去地里。你就好好照顾妈。衣服洗不完等我回来一起洗。”宋凯山也换衣服。
这样一想,自己不由心跳加快,脸红了。
随之,还是说不出的失落。
他现在就要和一个不爱的女生订婚。
“哥,你怎么呢?”宋凯民终于发现宋凯山在走神,不由问。
宋凯山很快地换好自己的衣服,面无表情地说:“没什么......这几天看着麦子就要成熟了,接下来的日子会很忙的。”
“你不要着急,到时候我们一起。就那十几亩地,还不是分分钟就搞定了!”宋凯民一边收拾脏衣服,一边说。
宋凯山笑了:“你以为干活就像你说的这样容易?”
“哥......这段时间,你辛苦了!”宋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