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自华心中已经有了人选。
“至于钱的方面,只要我把黄金融了,再卖出去···”
“唉?”
“王水用了!”
啪!
一拍脑门儿,这厮无语:“明天还得再去配一趟。”
“倒是这个夜明珠,也不知道好不好脱手?”
其实脱手铁定好脱手,哪怕他不懂珠宝,也知道这东西绝对是真正的价值连城,哪怕没有‘历史价值’也是如此。
比如拿去拍卖,还不是分分钟被抢爆?
但他一直都是个老实本分的‘良好市民’,也不知道那些个什么细节操作,更不懂怎么洗钱。
简单来说,如果真拿出去拍卖或是黑市出手,以他现在关于这方面知识储备,只能拿自己的银行卡去收款。
那么大一大笔款项进账,分分钟被盯上。
问题也就出在这里。
如果他真是普通市民,盯上就盯上呗,大不了就说是我祖上传下来的、或者是从他们的遗物中找到的。
反正这玩意儿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带来的,怕个什么?
可是自己并不是普通市民。
一旦盯上,就很容易暴露。
头疼!
至于收现金。
什么特么的叫特么的价值连城???
贱卖?
那还不如不卖!
“···”
“算了,还是先卖黄金吧,这夜明珠价值太高,不好搞。”
“对了,看看新闻。”
他拿出手机,刷了一下新闻,没看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还特地搜索了一下与‘黄金失窃案’有关的新闻。
结果还真被他找到了。
警方已经宣告案件告破。
“第三金库负责人监守自盗,偷窃一百块金砖还自己烂赌所欠下的高利贷···?”
“诶?”
“这倒是个好消息。”
林自华乐了:“让你丫坑我。”
“都什么年代了,还玩监守自盗这一套,想让我背锅?”
“这下自己进去了吧?”
“不过这么一说,我倒是不用担心被人查黄金来源了吧?毕竟这个想坑我的家伙自己顶了罪。”
“不错~!”
他却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有人在背后抹平了些许痕迹。
只是觉得宽心了不少,当即随手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