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浑身插满管子,包扎得像个木乃伊似的文明,文化心里忍不住一阵悲凉。
十四年了,当年的他也是26岁,也像文明一样躺在重症监护室里。
姓司的女人,如果没猜错,应该就是她了,那个害他在医院里整整躺了十个月的女人!这个仇,文化至死铭记。
每想起那个女人,他恨不能寝其皮,啖其肉,饮其血,抽其筋,将其挫骨扬灰!
可最终,他什么也没做,将这段耻辱的记忆深埋在心底。因为事后他找人调查了那女人的底细,惹不起。
别的社会人视自己身上的伤疤为功勋,恨不能脱光了衣服亮白到世人面前,让所有人敬仰、畏惧他们。
但文化戴了十四年的假发,就为了遮掩那道手术后留下的疤痕,那是一段耻辱的烙印。
痛苦的记忆让他的面部肌肉拧做一团。
文明小的时候,哪怕别人瞪他一眼,他也要出面为弟弟找回场子。可眼下,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无力过。
细算了下,十年了,这么快就出来了?不是说判了无期吗?
记得刚得到这个消息时,他将所有的积蓄挥洒在十个歌房小姐身上,那个不眠夜,他将这十个小姐想象成那个女人。
时间过得可真快,弹指一挥间,十年光阴就这样过去了。
当年那个社会跟班小子,现在成了让人谈之色变的单窭屯老大。
而那个判了无期的女人,也重获自由了。
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恰好十年,该做个了结了。
重症监护室内外不让使用手机,抬头看了眼壁钟,凌晨一点十九,突然想起今晚跟一个人的约会是定在凌晨两点半。
他将额头抵在窗玻璃上,对躺在里面的文明说:放心,哥这次一定替咱们俩报了这个仇!
蓝毛和涛子等候在监护室的外走廊,见文化出来,赶忙迎上前,“大哥,蚊子打了好几遍电话了,问什么时候回去,说那边人马上就要到了。”
“这么早就送过来了?”文化眉头拧了拧,接过涛子递过来的电话,刚准备拨号,冷丁从走廊拐弯冲出个人,将他的手机撞到地上。
“大、大、大……”袁石开看清被自己撞到的人后,瞬间吓得脸色惨白、手足无措、语不成句。
“大你麻痹呀,走路把眼珠子揣裤裆了?!啊?!”涛子和蓝毛见状,一个负责捡手机,另一个抡起拳头,没头没脑地砸向袁石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