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小子把李春莎肚子搞大了,两人不得不回来结婚。
现在他们家小孩都一岁多了。
李春莎性格大大咧咧,小时候是个假小子,长得也有点粗壮,那时萧宇竟然打不过她……
两个人曾多次打架。
长大了,两人见面有时还要拌嘴。
谁也不服谁的样子。
何大牛有一个感觉,自家婆娘和这傻子,要是两人什么都不穿放在房间里,他们第一个反应不是那些男女关系,而是会先打一架。
想到这,他就乐了,萧宇又怎么会去觊觎李春莎呢?
人家有那个俏寡妇,比李春莎漂亮多了。
“小子,我丑话说在前面,春莎是妇科病,你要是看不好,老子和春莎到时都要狠狠踢你屁股。”
说到这里,他不厚道的笑了。
萧宇翻了翻白眼说,“走,我先回家拿银针。”
把西瓜搬到家切成两半放到冰箱里冰着。
萧宇就看到自家的破桌子上摆满了零售,什么花生、瓜子、炒米饼、菜茶、牛奶、各种水果和饮料。
他觉得要是在唐若冰面前摆上香炉,插上三根香,那简直就是在拜祭祖宗。
想到这,他乐了,老妈为了给自己找个媳妇,也是拼了。
萧宇和唐若冰说了句,“东西拿来吃。”
就匆匆走向了房间拿了银针和大牛走了。
刘桂英见儿子放着这么个娇滴滴的城里姑娘不管,反而跟着大牛这黑脸小子走了,不由心中埋怨这小子不会来事。
然后说,“唐姑娘,这小子和大牛估计有什么事要商量,等一会就回来陪你哈。”
“没关系,这小子想去哪去哪。”
唐若冰笑道,并不放在心上。
刘桂英笑着说,“我家这娃儿啊,从小就聪明,拿过多次的第一名,人心地也好,在村里有不少小子服他呢。”
“是吗?”唐若冰吃着瓜子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