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缺陷比较大的,据我所知,极北之地有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鲲鹏,陆地之外,南边有南海诸仙岛,东边更是有主修诛仙四剑的金鳌岛。”
“这片天地太过浩大,归虚境的大神通者都不敢说将这世间全部看遍,更别说我等楼中书灵。若不是六层楼有那一面照彻天地的古镜,我等岂会知道这些。”青灯哀叹。
宁舒只觉得脑中千层浪翻滚,以前在那偏安一隅的平安城,以为去了洛城便是看过这世界了,未曾想过如此浩大的一片天地,想象着能否有朝一日去那昆仑山看一看,能否去那金鳌岛试试诛仙剑光,不禁有些出神。
“所以啊,小子你死读书有什们用,一般修士都无法做到周游天地,有些修士甚至一生连神朝都没有出去过,更别说凡人。人生一世,白骨黄土,哪能不看一看世间绝好风光哟。”
“小子,可不要浪费你这一身生生造化啊。”
两个老妖怪一唱一和,循循善诱。
“我要学剑。”
宁舒低头思考了一会开口道。
青灯一副果然不出我所料的表情,毫不掩饰脸上猖狂的笑容,反正自己是个灯,怎么笑这小子也看不见。嘴上却还是严肃的说道:“修剑是最耗精力的,天底下那么多天资卓越的人偏爱剑术,到头来终是白费岁月,耗尽心力,最终化为一抔黄土......”
“我有中天紫微一剑,可破诸天星辰,你可愿学之?”白笔沉声道。
“我学!”
宁舒再一次确定。
其实宁舒心中早就做好了打算,自从当日看到宋秋雨身边的两把剑时,便在心中埋下了长久的种子,直至今日,这颗剑种终究是发芽了。
文人笔墨,三尺青锋,自古君子长佩剑。
不论是杀人剑,自卫剑,威慑剑,皆为双刃代表着世间的公平,那股锋利与自由正是宁舒所追求的。
这片浩大天地,何不御剑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