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脑子都是那个念头,也不想找什么借口,直接掏出三张大团结,摊开手,冲着黄老板甩了甩钞票道。
“三十块,去县城,走不走?”
黄老板只愣了不到零点零五秒,随即便是干脆利落地回道。
“走!快上车!”
说完,黄老板来不及换人字拖,三两步便把摩托车给推了出来!
叶怀安二话没说,跨上后座,摩托车哒哒一响,便冲出了街道。
六月的夜风吹得叶怀安心痒痒,刚刚那股火气被这夜风一吹,也散了一些。
说实话,在中考前夜,去三百多里市区只为了去找一个女人,这样的冲动,在前世那具身体内,绝对不可能去做。
但是现在的叶怀安却做了,这就是他和前世的不同。
前世的他,做事前,永远都会考虑再三,谨慎中带着一丝阴狠,做事从来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而这一世的重生,说他是年少轻狂也好,说他是重生以来的意气风发也罢,总之这一世的他,做事更多的是随性而为。
年少不轻狂,妄为自己人生重来一回!
管他那么多,这一世,自己就好好活一回!
金钱,女人,随性的人生,自己都要!
到了县城后,已经是晚上十二点,就算叶怀安再随性,在这个年代,也没车去市里,在八八年的恒市,连正规出租车都没有。
叶怀安只能找了一家旅馆住下,一夜春梦绵绵……!
睡了一觉后,叶怀安整个人也清醒一些,坐在旅馆的床头,脑海中思绪万千,咬了咬牙,一狠心,直接去车站买了去恒市的车票。
就这样!
在中考的前一天,叶怀安做出了重生以来,最疯狂的一个决定!
重生以来,这具年轻的身体,已经数次影响他的思维,这一世的激动和兴奋,超过前世五十年的人生。
和沈艳清在一起的那种感觉,让他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谈恋爱带来的快乐。
这种在满足身体之余,更上一层次的精神愉悦,让叶怀安时常点燃这具年轻有活力的身体!
今天这辆大巴车毛病不少,在路上补了一次胎,又加了一次油,慢吞吞到了市区,已经是下午二点。
大巴车缓缓停下,叶怀安迫不及待地冲出大巴车!
站在车外,没带任何行李的叶怀安,穿着一件T恤,踩着一双拖鞋,就这样出现在离学校三百里外的恒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