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一说,哪里知道盛姣姣真的同意了。
旁边几个守着村口的民兵队男人,也有了些意动。
有人便是迟疑的问道:
“姣娘,去你那儿开蒙,收的费用贵吗?”
集上的私塾,那可不是人人都上得起的,在治寿郡人的心目中,只觉得读书根本没什么用,就算大字不识一个,他们也一样可以保家卫国,上阵杀敌。
但是如果价格便宜,开个蒙也不错,至少认识了几个字,今后写封家书就不用求人了。
“不用钱,一个村子的人,不必客气的。”
盛姣姣应的很大方,等她正式开私塾之后再收钱,现在不过是替村子里的几个孩子开蒙而已,她自己都不好意思收钱。
那几个民兵队的男人,当即一脸大喜的样子,对待盛姣姣的态度,都和善了好几成。
有人眼尖,指着打马过来的东营巡逻队,十分殷勤道:
“快,姣娘,东营的人来了。”
盛姣姣立即起身来,提着裙子就跑到了土路上。
领队巡逻的是郑岭。
上辈子谭戟的副将。
“吁,姣娘?”
郑岭的年龄与谭小剑相仿,算得上是谭小剑那一拨儿长大的儿郎,这次趁着征兵,谭小剑、郑岭等全都参军了。
只是谭小剑没有分到谭戟的军营里,反倒是郑岭分了过去。
他一见盛姣姣跑到了土路上,便着急的勒马问道:
“出什么事了?”
盛姣姣将手里写给谭戟的信拿出来,让郑岭带给谭戟。
那一队巡逻的士兵里,便发出了低低的一道起哄声。
仿佛唯恐天下不乱那般。
郑岭回头,警告似的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下马来,看了一眼手中折叠好的信,再看向盛姣姣,笑着打趣儿道:
“姣娘,有什么话,不能传口信说?还要这等正式的写信?”
这样的章程,也别怪巡逻队里的军爷们发出哄声了,治寿郡民风彪悍,姑娘向儿郎求爱的事屡有发生。
若是姑娘求爱,就会托人送一样信物给情郎,情郎若是愿意,会托人回信物给姑娘。
盛姣姣托给郑岭的,虽然不是什么信物,而是一封信,但符合盛姣姣的气质。
加上谭戟对盛姣姣的态度,实际上一直都挺耐人寻味的。
他并不喜欢谈论盛姣姣,甚至听到旁人开始议论盛姣姣如何如何娇气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