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黄的陪我找到一家酒店,他开了两个房间,我不想和他再有身体上的接触。
他说等会去吃饭,我说我们怎么找到梦玲他们。我问他是否见过公明,他说有过。他的回答令我满意,因为他起码没有骗我。我想他既然和公明见过面,那么他来香港肯定有一定的目的,不然他不会在这之前去见公明,他不会为了我找到这里来。
他曾经是一个警察,这一点我一直没忘记,或许,他利用了这一点,在跟公明和振东他们打交道上要方便些。难道他是警察内部打入进来的卧底?一想到这样一个想法,我打了一个寒颤。
我得找到公明他们,姓黄的这个人肯定掌握了什么线索,不然不会跟踪到这里来,现在既然来了,我得稳住他,虽然我不能肯定他此行的目的真的是为了查案,但起码他这个人我能粘住他,从他口中套出一些东西。
为了不让他起疑心,我故意不理他,让他有些企图和心思,这叫故纵欲擒。
夜色渐近,我躲在房间里,等待他来敲门,我想我得精心化妆一下,好让他有些心思。
然而,到了吃饭的时间,他都没来。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或者是他遇到了麻烦?我在房间里透过窗子看外面的街道。心里在想他这个人,如果说他这次来的目的不在于我,可能他受命于警察;如果他有求于我,甚至是想和我在一起,那么,等会他一定会来。这是我最后的判断,也是我下的赌注。
香港这地方真的很好,好在它的城市繁盛。白昼和夜色之中,几乎没有区别,起码我是这样想的。突然,我听见包里的手机响了,我心里一喜,心想这家伙终于按捺不住了。
然而,来电的是梦玲。
“小微,你没事吧,吃饭没有,出来,快点,我请你吃饭!”
“吃饭?”我感到一丝奇怪,梦玲这会儿又好象没事一样,听她的口气,好象她就在我身边,而她最后留在我印记中的是她跑得极快而又瞬间消失的背景,而这里她这般安静而悠闲。
“怎么。。。。。。”我仍是疑惑。
“你出来,我有事跟你说,快点,我在**道上那家餐馆,有烧猪脚的。”她诱惑式的说。
“这可是个好消息。难得你没忘记我喜欢吃这个。”我说。
“还说,我都馋嘴呢,自己都忘了喜欢吃什么,怎么忘了你喜欢的。快点,我在等你!”她催促着,我心里满是滋味,感觉着一份快乐。
或者,这是一种感觉,曾经的快乐和念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