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歌里唱的寄生虫,估计是改造不了啦,我看看,这本书讲的什么。
虽然奥斯曼是万恶的有钱人,不过他三一学院毕业的学问我是佩服的,让他颤抖的书,一定不错,没准能治疗我一直以来的迷茫。
我到各地追求艺术,还嗑药,就是觉得苦闷,理想没有实现的路径罢了。”
“白大叔我认为你后面的话纯粹是在瞎掰,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早就了解了。”…
亨利摇摇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不要用你的低级趣味理解我的境界。”
“我不觉得白大哥你的境界比我高。杜老板烟馆里抽福寿膏的败家子们干的事,和白大哥你也差不多。
不过,你和奥斯曼是咱们小队里最有学问的两个人,我倒是佩服的。
我忽然想起来了,我管亨利叫白大哥,小桂子你叫亨利大叔,我比你高着一辈,赶紧叫声三毛叔叔来听。”
看小桂子牙尖嘴利方面比不过三毛,又开始诉诸武力,亨利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拿起那本薄书开始看,刚看了几行,一拍大腿,“好!”
二斤看着越看越兴奋,不停击腿赞叹的亨利,已经有点困了靠在墙上打盹的奥斯曼,还有已经追打到了最外面的神殿的两个小孩子,捅了捅兰迪。
“我发现咱们这个小队,每个成员的背景、学问、脾气、能力都不一样,包括咱们俩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
能将这些奇怪的队员团结在一起,共同战斗,还取得了不小的战果,我觉得这就是兰迪你的本事。
虽然我不知道古代做成大事的人,实际情况是什么样子的,但我直觉觉得,咱们将来一定能干成大事。”
兰迪还沉浸在那首激昂的歌曲的旋律里,听到二斤的吹捧摇摇头,“我唱了这首歌,觉得身上出现了无穷的力气。只想手持重剑,劈向敌人。
可是这股力气我还不知道如何运用。歌的最后那句,里面奇怪的名词可能是关键,我都不知道什么意思。”
正在迷糊的奥斯曼有气无力地解释,“那是源自拉丁文,精灵语、新法兰克语和魔族的语言里,发音都差不多。总之,应该是穷人们要建立的一种理想社会。”
“难道写这首歌的和写那本书的,都是西方人?这东西不是光明神使创作的?明明是汉语写的。”
“我确定,这本书不是光明神使写的。”
亨利站了起来,活动了下发麻的大腿,“虽然传说中光明神使无所不能。可刚才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