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春华找里正办了房契文书,拿了一两银子。
五百文办契约,余下的五百文自然是好处费。
看到顾春华这么懂规矩,里正王满功自然是答应的爽快。
总算是多了一个人口众多的人家。
其中可是明晃晃有两个壮劳力。
还有一个小书生。
一个说不定就能让村里扬名立万。
这可是一本万利的好事。
顾春华这才让闺女带着自己去县城里买粮食。
村里人歉收,买不到粮食。
顾春华和闺女一起走,顺带还有两个媳妇。
出发之前,老三陆延烨缠着顾春华就是要求进城。
死活不想在乡下地方待着。
顾春华就是一个大子儿也不给,断了陆延烨的念想。
其实按照年龄,陆延烨是应该读书的年纪。
可惜陆延烨心思不正,这样孤芳自赏,不食人间烟火,自私自利,不懂的体会家人辛苦的书生,顾春华可没准备养一个白眼狼出来。
举全家之力养一个混蛋?
顾春华又不是疯了。
她准备给孩子们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不是有一个叫做家学的东西。
等顾春华腾出手来,有的是时间教书育人。
保证琴棋书画,天文地理,样样精通。
越是了解历史背景,顾春华越是明白这个时代也不允许一个人来个独立特行。
她一个35岁的小老太太,对,在这个年代,她已经是一个当奶奶的老妇。
像所有穿越前辈一样,穿越过来之后,凭自己天然的经商头脑,利用现代的各种手段和技术做生意,大发财。
然后坐拥万亩良田,万千财富,一个人走上人生巅峰。
不好意思,想多了。
先不说在这个阶级社会市农工商,商人是最底层的。
最让人看不起,鄙视的就是商人。
尤其是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的社会背景之下,她一个女人冒冒然去做生意发大财,这不就是现成的一个靶子,一块肥肉。
就算她是特工出身,有自保之力,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那是走上人生巅峰吗?
还不如说走上了作死的巅峰。
就算是他们特工处理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要采用自己的头脑进行分析,用最有力,最简单,最省心的方法去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