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来当贼寇打下基础。
王忠本是少林寺一个打杂的和尚出身,由于不守寺规,祸害了山下的一个庄户家的女儿,两人有一次钻小树林时被女儿老爹发现了,王忠只得偷偷带着这女人回到了高阳老家,他又没啥挣钱的手艺,却是在城南开了个武馆。
虽然王忠只学了个半料子,但是李兴之却学的不亦乐乎,每日跟着王忠打熬身体,练习拳脚,将那黑虎拳和梅花刀练的有模有样。
当贼寇,也不是好当的,你起码要有人吧,普通百姓自然不会跟你上山落草,所以李兴之武艺练成之后,就是和王忠这个花和尚依靠武力收拢了十几个高阳的地痞无赖,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作为孙承宗的嫡孙,孙公子自然不会惧怕李兴之和他带来的地痞流氓,但是他话已经说出口,又如何收的回去,却是笑道:“本公子言而有信,诸位的酒钱自然是全包了。”
“好!如此就生受了!”李兴之大马金刀地将手重重地拍在案几上:“店家将最好的酒菜给老子全部端上来。”
老板王富贵听了李兴之的话,就是犹豫地看向了孙公子。
“上,给他上,记在本公子帐上!”孙公子气的重重地跺了一脚暗骂一声:“扫兴!”带着几个士子匆匆而去,其余的食客也是一个个暗骂着走了出去。
“今朝有酒今朝醉!来兄弟们,咱们走一个。”李兴之也不以为意,招呼着身边的地痞无赖喝起酒来,借别人的银钱笼络自己的手下,李兴之自然是非常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