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基本作战单位,主官为统军校尉,另设典军校尉2员为辅;度量官1员,负责财务稽核,文书官1员,负责文书档案;下辖3个哨和直属队。
直属队包括:
侦察队:战术侦察及特种作战。50人。
警卫队:中军及营地警卫。30人。
督察队:军纪军法,战时充当督战队。20人。
卫生队:医疗及战场救护。20人。
教导队:士官及低级军官养成。30人。
运输及后勤队:物资运输、保管、分发,营地建设和其他。100人。
(警备军各营额定人数为500人,管理架构与正军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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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设哨长、二哨各1员;军械、粮秣、计财、督察各1员;卫生员5人;下辖3个队。正军为113人。
队:设队正、队副各1员,文书1人,侍从1人;下辖3个伙。正军34人,警备军一般少于30人。
伙:伙长、老火各1人。共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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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军:虎营、豹营、金风营、铁铛营、飞虎营、破浪营、破虏营、锋矢营、晓风营、烈火营、旌旗营、骁骑营。
警备军:警一营、警二营、警三营、丰州营、永丰营、丰安营
开成三年初,丰州营、永丰营、丰安营撤并入内寺坊。增设威远营和水师营。各营人数常有变化,上文所给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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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军正军及警备军士卒吃、穿、住、用、行、医、养老、丧葬全部由军署包办,军饷每人每月一两,按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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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军后备军(民军)设团、哨、伙、伍四级序列。
伍:5人,
伙:10人,
哨:50人,
团: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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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军由辖地所有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手脚健全,身无疾病的百姓有义务参加民军,名册由州县编制,每三年一检点。其教养训练,军械管理,巡警值更,抚恤孤残都由各州防御使(团练使)署统一调度。
民军平日居家,闲时由各哨长召集军训,伍长、伙长由民军自己推选,哨长及团校尉则由专人充任,多半是伤残复退的军官和资深军卒充任。民居武器服装由官府供给,执勤时供给饭食,除团校尉和哨长其他人无薪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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