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狗毛。
“嗯。”万幸点点头,把他问到的也告诉给了格里尔斯:“唉,如果真遇到狗贩子,也不知道现在还来不来得及,这可是我们的第一单啊!”
“别抱怨了,想想办法吧。”
“能有什么办法,不过就两种。找到狗贩子,或是引他们出来。”万幸直接说出自己刚才的想法,而这也是目前唯二的办法。
万幸扫了一眼还在沉迷侦探题的薛埠汇,随后小说说道:“我们两个现在的极限范围是1000米,根本做不到分头行动,只能先做一样,你怎么说?”
格里尔斯拉了拉手套,笑着说道:“找!他们抓了狗总是要处理的,无非是品相好的卖成宠物狗,品相差的卖给狗肉店。我们直接去找狗肉店,想办法套出狗贩子的地址。”
“行。”万幸点点头,认同了这个办法。毕竟直接去找,比蹲人要来得快。
“我查一下H市的狗肉店。”万幸拿出手机,开始搜索与狗肉有关的相关店铺。很快,手机上就弹出了消息:“居然有五家,我以前怎么都没注意到过。”
“五家?”影子格里尔斯也非惊讶,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没有忘记压低声音。
“对。”万幸一边表示你没有听错,一边很快在脑海里规划出了路线。
“走吧,我们快点!时间紧,任务重!”
“好。”格里尔斯声音低沉重地答应一声,随后拉了拉手套,就把还在思索的薛埠汇扛在了肩上,紧跟着万幸的脚步。
薛埠汇一下被抓住,还以为万幸两人不在身边,他又运气不好,遇见了抓小孩的,差点就叫出了声。
等他看见自己的视线拔高,才反应了过来。双手抱着格里尔斯的脖子,薛埠汇奶声奶气地问道:“哥哥,我们这是去哪啊?”
“找人!”
黄昏下,两人的速度都很快,一时间引来不少路人的频频侧目。
距离三人最近的一家狗肉店并不远,只有2公里的路程。而在H市这样的不夜城中,车水马龙,交通拥堵,一不注意就会堵车,所以万幸选择了直接跑过去。
以万幸9点的体能打底,加上“收尸人”和“探索者”对身体的强化,两公里的路程对方于他们来说并不远,也不会有太大的消耗。
十几分钟后,三人就到了一家叫做“香肉好吃”的狗肉店。
看着那不知道如何吐槽的名字,和店里灯火通明,客人满坐的场景,万幸的心一下子都凉了。